首 页 大家谈 委员有话说 政协人语 同心论坛 议事厅 微言大义 望海楼札记

首页>要 论>微言大义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

2020年07月22日 15:59 |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

在中国广大农村,有很多农技明白人、创业明白人、红白事明白人等,但“法律明白人”却很稀缺。没有“法律明白人”做主心骨、当参谋、出主意,村民们对很多法律、政策都吃不透、拎不清,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政策时有可能稀里糊涂地被动接受,也有可能产生曲解、误解,心存顾虑,心里有疙瘩;遇到点事,很容易发懵,很容易由着性子、凭着想当然来,很容易把一些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激化成比较严重的矛盾,甚至践踏法律底线,闯下违法犯罪的大祸;而面对一些合同纠纷、土地征用或流转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等,涉事村民由于法律素养有限,或难以识破一些侵权陷阱、发现一些侵权问题,或即便发现了侵权问题,也往往不清楚维权的路径,也不知道如何高效维权。

在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一个村培育一定数量的“法律明白人”,就能够有效弥补农村的法治建设短板,就相当于给农村配置了基础版的“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或许没有律师那么专业,但经过专门培训,足以帮助村民解决常见的、比较简单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村里有“法律明白人”,村民就会少做甚至不做“横事”“傻事”。

“法律明白人”也是村民的身边人,与村民生活、劳作在一起,不仅与村民有感情纽带维系,还熟悉村里的事务和村民的情况,了解村民的需求,知晓相关问题或纠纷的实质,更容易取得各方信任,发挥释法调解作用,把一些纠纷(民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到化解纠纷不出村,减少信访、诉讼事件。而对于需要“出村”通过司法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法律明白人”也能给村民指条明道,帮村民与法定维权机制建立联系。同时,“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等方面,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村民更全面、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政策。

而在村民开展房屋交易、农牧产品交易、土地流转(或被征用)、宅基地或耕地勘界、投资、成立市场主体、签订合同以及重要消费活动时,“法律明白人”还可以充当见证人或把关人的角色,为村民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帮村民规避风险、履行程序。

其实,不仅村民需要“法律明白人”,村两委也需要“法律明白人”。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两委要负责完成各级各部门安排的很多事务,要解决涉及农村发展和村民权益的很多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村,由于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薄弱,不时被曝出乱作为、乱决策、乱伸手甚至暴力管理、侵犯村民权益等问题。如果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甚至一些“法律明白人”本身就是村两委成员,那么村两委在贯彻落实法律政策、商议讨论村务问题、开展村务管理、作出决策时,就会听到更多的法律声音,这种法律声音既是建议,也是监督,能够让村两委的决策和行为更加理性,更加符合法律要求。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法律明白人”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拼图,不仅在微观上对农民有具体的帮助,在宏观上对农村的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乡村振兴,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期待农村的“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李英锋)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