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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法院力量

2020年07月23日 11:0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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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工作作为浙江全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重要窗口”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既是为“重要窗口”展示形象、增光添彩的重要方面,也是为“重要窗口”夯土垒基、保驾护航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和展示者,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

一、 切实提高站位,深刻把握建设“重要窗口”的重大意义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参加过省高院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多次听取省高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对法院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这是浙江法院建设“重要窗口”的独特政治优势,更是重大政治责任。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建设“重要窗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重要窗口”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法院之窗”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独特魅力和巨大优越性。

二、 全面对标对表,准确把握法院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和实践要求

建设“重要窗口”,全省法院职责所系、使命使然,必须牢牢锚定“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四项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努力使浙江成为司法最文明、最高效、最规范、最具公信力的地方,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服务保障作用,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力量、展现担当。

重点是做到7个坚持、努力成为7个方面的典范。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成为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理力量的典范。持续深化党的科学理论武装,把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始终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作为,切实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与着力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大局,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高度统一的典范。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司法,以对每一个案件清楚的事实认定、准确的法律适用、规范的审判程序、公正的裁判结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典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助推“最多跑一地”改革,充分发挥调解解纷优势和裁判指引作用,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努力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典范。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审判执行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司法裁判更加契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要,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进而转化为人们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七是坚持司法改革和智能化建设双轮驱动,努力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典范。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构建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新模式,形成鼓励探索、选树标杆、推广经验、完善制度、形成成果的全周期改革生产线,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 奋力担当作为,加快形成10项具有浙江法院特色的重大标志性司法成果

第一,打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阵地。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主动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具体实践,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效果,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特质。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健全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有效监督与有序放权有机统一;高水平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第三,奋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最优一环。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作用,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四,在推动高水平平安浙江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加速发力、提质增效”行动,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第五,巩固夯实“最多跑一地”改革的“法院元素”。大力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推进“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变“大接访平台”为“矛盾化解平台”,变矛盾“中转站”为问题“终点站”,强化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不断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提效。

第六,助力推动浙江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这一全国首创做法,推动中心实体化、标准化、智能化、联动化运作,将行政争议更多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七,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增强执行威慑力,全面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做法,不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第八,建设布局合理、高效便民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加快形成乡镇中心法庭、专业法庭为主,微法庭、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人民法庭新布局,让城乡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无差别的司法服务。积极转变法庭职能,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水平。

第九,在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取得更大突破。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深化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用法治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第十,打造信息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以“世界眼光”的站位和“整体智治”的理念,持续推进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深化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建设,打造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新格局。

(李占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编辑:秦云

关键词:重要窗口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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