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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北发展报告(2020) 发布

2020年07月26日 16:30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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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高志民)2020年7月23日,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西北蓝皮书:中国西北发展报告(2020)》。

《西北蓝皮书:中国西北发展报告(2020)》关注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与经验、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实践探索、西北地区精准扶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路径以及区域社会治理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是了解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西北地区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参考资料。

西北五省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压力较大

蓝皮书指出,2019年是脱贫攻坚最为关键的决胜之年,西北五省区区位优势不明显,发展相对滞后,许多区域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脱贫攻坚的短板突出。

根据这些特殊省情和区情,西北五省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矢志不渝,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脱贫攻坚战结束后,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是如何巩固精准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整体成果。这项稳脱贫任务具有特殊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其中在如何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效机制、持续稳定收入、应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层次的不同发展需求、增强社会适应性等方面需要做好科学设计和精密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和战术韧劲儿,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坚决摒弃“大势已定、胜券在握”的自满心理,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打赢脱贫攻坚的最终胜利并巩固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

西北五省区应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蓝皮书指出,西北五省区应抓住国家东西双向开放的战略机遇,在国家未来几年内重点建设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陆开放性经济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进出口贸易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大背景下,发挥好西北五省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对外贸易中的区位优势、交通枢纽地位和贸易通道优势,在加快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基础上,将贸易畅通作为核心,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轻工、民族手工业和农畜加工等特色商品出口规模,着力发展青海外向型经济。

西北地区地方法规规章体系逐渐完备,立法质量逐年提高

蓝皮书指出,西北地区地方法规规章体系逐渐完备,立法质量逐年提高。

一是立法主体不断拓展。2015年《立法法》修改,设区的市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进行立法,立法主体更加多元,为西北地区立法活动增添了更多动力,也为地方民众参与地方治理提供了更多途径,这也是我国立法民主化更加具体的体现。西北各省、自治区全面修订地方立法条例,所有设区的市一级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立法内容不断丰富。新中国成立70年来,西北地区地方立法的范围不断拓展,形成了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仅从2013年5月至2017年10月,陕西省人大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3部(其中制定20部,修订13部),废止法规5部,分四次对42部法规进行了清理修正,审查批准了38部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019年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达到83件。

三是提升立法质量的措施不断加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立法顾问办法》《立法联系点办法》等规定,设立立法研究基地,积极开展立法专家咨询与立法智库服务。陕西省一方面健全提升立法质量的制度规定,颁发《关于进一步改进陕西省立法工作的意见》,从严格把控法律起草质量、完善立法调研、强化立法协调机制等方面对提高立法质量提出具体制度标准;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有效参与立法的途径,健全立法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制度,以此加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西北地区法治建设存在三点挑战

蓝皮书指出,经过70年的发展,西北五省区的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使西北地区法治建设迎来了更大机遇与挑战。面临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完成新任务都迫切需要西北五省区法治建设迈上一个更高台阶。

重点领域立法亟待加强。应注重地方立法的前瞻性。整体来看,西北地区的地方立法对现实中常规性社会问题关注较多,而在解决新问题、抢抓新的战略机遇、防范化解潜在重大社会风险等方面制度供给的积极性主动性还略显不足。如“一带一路”的最终实现与稳定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但自该倡议实施至今六年来,除了制定颁发相关实施意见外,尚缺乏结合西北地区实际情况支撑“一带一路”建设的系统性法治建设规划。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地方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以陕西为例,陕西省对照地方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提供立法供给,如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客观基础上,增加创新驱动发展立法,特别是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价值共享、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的法规和制度,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实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的法治环境。

依法行政能力面临更多挑战。依法行政能力也是地方竞争力之一。经过多年的普法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西北地区政府法律意识与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有些地方依然存在情大于法、以言代法等现象。特别是在具体行政管理事务中,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仍然习惯于个人说了算,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西北地区地方政府依法办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完善的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加快建立地方政府完备的制度化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效果评价管理机制,使地方政府做到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决策前调研、决策中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决策后评估,提高基层地方政府决策质效。

法治资源配置亟须平衡。法治资源整体不足,法治资源配置显著失衡,影响到西北地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面实现。

经济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法治建设是促进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的保障。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西部法治资源尤其是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相对于经济增长速度而言,法治资源显得更为紧缺。在应对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建设实施进程中,强化法治环境建设是落实重大战略的关键因素,但法治资源的匮乏往往使得西部地区在抢抓战略机遇面前有心无力。

同时,法治资源配置不平衡,中小城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法治力量整体薄弱,不利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为基层社会稳定留下隐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西北地区整体的持续化发展。西北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以及立案制度改革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法治资源有效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因此应着力解决法治资源总体不足问题,增加法治资源总体数量和供给能力,使其能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

西北地区应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化立体化服务水平

蓝皮书指出,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化立体化服务水平,通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陆海贸易新通道”,围绕开发区和跨区域平台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开发开放,是西北地区进一步构建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西北五省区必须以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通达性、均等化和网络化为目标,加强省区之间的运输物流通道对接,拓展全方位区域开发发展新轴线。

在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沿边路、扶贫路、旅游路等基础上,加强综合客运货运枢纽建设,提高物资能源和信息运行效率,提高农村、偏远地区的信息网络覆盖水平。同时,发挥好西北地区在维护国家安全、边疆安全、民族稳定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参与和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西北地区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的内陆开放高地,充分发挥好新疆、甘肃、陕西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重要通道功能,深化青海、宁夏在推动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与阿拉伯国家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西北地区整体参与国际陆海贸易(南向)新通道建设中的战略支撑功能。

在此过程中,西北地区还要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港口铁路园区之间的连接线建设,以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加快跨境物流商贸体系建设,提升西北五省区省会城市面向毗邻国家构建跨区域合作的新平台,不断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完善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区和城镇的产业合作、人文交流、经贸发展。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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