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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

2020年07月28日 10:02 |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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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22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 公示名单

许廷章,1962年4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唐勇,1976年1月生,陕西财经学院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国刚,1973年7月生,内蒙古财经学院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李文钢,1967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胡英峰,1969年11月生,满族,内蒙古工学院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洪冬梅,女,1965年11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民革党员,现任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信息研究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建议为自治区民主党派机关副厅级领导人选;

荣松如,1970年4月生,蒙古族,中央民族学院大学学历,高级编辑,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日报社汉文报地方新闻部主任,拟任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白春,1973年3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高级编辑,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日报社考核评价部主任,拟任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江新辉,1972年6月生,南开大学大学学历,主任记者,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主任,拟任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温都苏巴图,1963年11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副译审,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工作处处长,拟任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李树林,1971年8月生,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校务委员,拟任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拟提名任集宁师范学院院长;

郭喜,1978年11月生,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处长,拟任内蒙古大学党委委员,拟提名任内蒙古大学副校长;

连慧文,1963年10月生,内蒙古工学院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韩永全,1971年11月生,蒙古族,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委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拟提名任内蒙古工业大学副校长;

徐全忠,1973年1月生,蒙古族,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任内蒙古财经大学副校长;

张永红,1966年10月生,郑州工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良,女,1974年9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院长,拟任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委员,拟提名任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

刘建,1966年9月生,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工会主席,拟提名任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

董贵成,1974年10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科技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拟任河套学院党委委员,拟提名任河套学院副院长;

孙良文,1971年10月生,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审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处长,拟提名任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晓虎,1974年10月生,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拟任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拟提名任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富,1967年6月生,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二、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31日。

三、 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4日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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