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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方案》——

社会组织4类项目可获中央财政支持

2020年07月28日 09:47 | 作者:顾磊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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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民政部在其官网公布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将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

据《方案》,今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项目仍然分为4类。

其一是发展示范项目,用于资助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万元。

其二是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用于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重点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扶老助残、救助扶贫等社会服务活动。项目总数不超过12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其三是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即以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5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60万元。

其四是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师资等予以补助,除师资费外,平均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550元。项目总数不超过37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30万元。

《方案》还对项目内容予以界定。明确规定了社会服务试点项目中儿童关爱、父老助残、救助扶贫等方面的资助内容。如“儿童关爱服务”,即资助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资助孤儿、弃儿以及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综合评估等活动,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资助改善儿童成长环境,资助对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的帮扶和评估。

按以上4类项目计算,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资金最大额为6060万元,项目数最多为129个,较之往年有所缩减。然而,政策出台时间为7月下旬,且《方案》要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0年内完成,因而缩减在情理之中。这4类项目从服务到倡导再到能力建设均有所涉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仍将助推社会组织发展。

《方案》规定,申报单位确定申报项目后,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栏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中按要求申报。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通过平台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应当报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由其按要求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排序、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今年8月10日前统一报送民政部。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项目 社会组织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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