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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虚拟提案|《关于教育系统应规范、指导基层教育中“班费收取与合理使用”的建议》

2020年07月30日 15:14 | 来源:假如我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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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孙钦敏

提案理由:

前一阵子,孩子所在的班级家委会倡议收取“班费”,虽说声明自愿,但实际上没有哪个家长敢“不自愿”;虽说提出了建议性的额度标准,但是本着随大流的心态,没有哪个家长会低于这个标准——当然也很少有家长会去刻意拔高这个标准。因此,关于那句“本着自愿的原则“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具有一定的“道德绑架”意味。 或许,家委会会说,这个标准是不高的,搞不好我们自己还要垫付一部分,之前有些活动就是家委会垫付的。我相信这个情况确实是存在的,就事实来说也值得赞扬。但,就工作方法来讲,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 不可否认,家委会出于协助班级丰富学生们的校园生活目的,家长们都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但是,这种做法如果处理不好,也容易出现问题,引发争议。比如:收费的标准如何界定?依据是什么?一刀切的做法是否能兼顾到不同家长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有,班费按学期收上来了,但实际应用时花不了这么多,怎么办?此时就很有可能会在活动中再添加一些不必要的项目甚至再多策划一些不必要的活动来消解这个费用。这也是有些家长们不能接受的,更是容易引发争议的一个关键点。 网上存在很多关于“班费“收取和使用不当的争议,比如杭州就有家长反映班费越收越高。起初,收费也是很低的,那么为何后来会越收越高?因为工作方法不对,导致最后家委会难以控制了。我还记得去年人民网曾报道过一件事情:珠海某中学就是因为家委会倡议捐班费,但后期使用不当,从而引发了争议,于是珠海市教育局要求,从下学期起不论是家委会还是教师、学校,都禁止向学生、家长收取学期性班费,本学期已收取的班费,摸底后退还家长。 当然,就学校内部而言,鉴于经费支出往往是均摊式的,不可能一班一模式,也做不到按需供给。即使经费充裕,面对个性化需求,学校也无力管控。因此,绝对废止收取班费是不切实际的,也是做不到的。

提案建议:

那么,当前有没有更为合理、成熟些的办法呢?当然有,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就曾提议“一事一议”。 所谓一事一议,就是一件事一讨论,或者说每个学期提前列出活动计划和预算,根据实际预算情况来确定均摊成本。毕竟每个学期活动也没有那么多,不存在来不及收费这一说。这样,家长或学生就可按实际需求来真正实现自愿原则。比如,如果有些学生不愿意参加舞蹈活动,那就不需要交纳这种活动的费用;想参加哪个活动就缴费。总体来说应当做到:压缩项目,减少矛盾;学校承担为主,个人缴费为辅;鼓励特色,力求均衡;一事一议,一事一清。可由老师、学生、家长提议申请,但需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不可失控。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说的好,要坚决杜绝那些名目不清的、笼统的、“学期性”的收费。在确定准予收取班费项目时,一定要围绕班级的个性化的特殊事务,严禁“搭车收费”。凡属正常教学活动所需经费以及保障其顺利实施的教学设施设备,均不应由家长承担。无论家长是否自愿,实际是否必要,均不应增加家长负担,要谨防学校借机转嫁办学成本。为规范管理,还要清晰界定家委会的职能。家委会是协助学校和老师开展教育活动的临时性组织,没有法人地位。家委会不能给学校帮倒忙,要依法依规,要代表全体学生家长,要顾及各方面的感受和利益,不能充当“带头大哥”。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学校办学行为和家庭教育的日益规范,以及教育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班费最终会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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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家长 班费 活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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