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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典互动②丨"绿色"民法典 你我大家谈

2020年08月07日 20: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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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员

与大家分享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小故事: 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绿色原则”写入民法典,真不容易。 2016年6月,初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出现了“绿色原则”。但在审议中以及在首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出现了不同观点。 201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中删掉了“绿色原则”,引起社会和学者的强烈反响。 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总则三审稿中写入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但位置从“基本原则”下移到“民事权利”一章。 2017年3月提请全国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审议并表决的民法典草案中,再次写入“绿色原则”。民法总则获得高票通过,“绿色原则”正式成为民法基本原则,也为世界上首部“绿色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


乙委员

民法典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顺应人民在生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确立了“绿色原则”。比如,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根据交易习惯负有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在侵权责任编规定违法损害生态环境的惩罚性赔偿。


丙委员

中国民法典可以称之为一部真正的“绿色”民法典。民法典共1260条,目前有30条直接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体现了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世界上的民法典诞生于“风车水磨”时代,曾分别引领不同时代风骚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对环保着墨甚少。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真正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丁委员

民法典顺应人民在生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确保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代际平衡,确立了绿色原则。比如,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在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在侵权责任编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并规定了违法损害生态环境的惩罚性赔偿。 上述规定,对于美丽中国建设、实现山清水秀的目标,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 


戊委员

民法典“着上绿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顺应绿色立法潮流。而这一构建生态时代下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的法治理念,更是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 应当说,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益启迪,为治国理政提供了有益借鉴。 


己委员

"绿色原则"写入民法典之所以困难,是因为民法奉行“主体——客体”二分的哲学理念,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完全不同。  在民法上,人是主体、自然资源是客体。在人越来越多、自然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人与自然的关系高度紧张,民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人与自然对立、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帮凶”。因此,只有重新认识人与自然关系并在法律制度中做出妥善安排,才能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约束污染与破坏环境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是对建立在“人是万物的尺度”西方哲学基础上的传统民法的“颠覆”。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致中和”等理念中寻找新哲理;从“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中,寻找深刻的生态智慧,将中华民族睿智的自然观纳入民法典,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  


庚委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与“人是万物尺度”这个原则之间的矛盾,虽然理论上可以分辨,但如何让古老的和谐精神,成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借鉴,真是考验智慧,在主客两分的民法中实现绿色原则,一定面对了复杂的挑战,为民法典创造性的工作点赞。


辛委员

人与大自然一体,环境的损害即是毁坏人的生存利益,民法典突破传统民法的理论与实践,确立绿色原则,将公法原则引入民法典中,更好地引导人的行为,确立私权边界,尤其是所有权的对世性属性进行必要的限制,更利人们的根本福祉,更利于人们深化对权利本质的认识,更好引导人们的行为。


壬委员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贫困、灾害、战争、剥削、压迫等现象以来,便一直存在着与此相反的反对剥削与压迫,要求平等、追求和平、向往安康祥和的幸福生活的思想。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历史悠久的自然经济使人们认识到“天人合一”的重要性。从汉初的黄老思想到以儒为主,兼采众家之长的儒法合流、礼法统一、阴阳结合,最终形成了统治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正统思想,即万物之和谐,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乃至于整个宇宙之间的协调发展。 本次民法典又被称为“绿色法典”,绿色可持续发展既是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关键,也是我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民法典从总则编到分则编,都体现和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民法典在总则中规定了“绿色原则”。民法典整个分编中,仅直接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就达18条之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绿色生态保护闭环,为世界绿色民法典制定提供了成功典范。


癸委员

"绿色原则"很好地将宪法环境权所肩负起的环保价值贯穿于整个民事活动过程,全面清晰地体现了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以及履行义务时应遵循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民法典有近三十个条款与“绿色原则”相关,物权编重点明确了物权行使要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合同编重点在“绿色原则”对合同履行所作限制、合同环保附随义务的延伸,侵权编的重点则在于对环境侵权原因行为的扩展、生态环境修复及赔偿责任以及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  凭借“绿色原则”及相关条款,民法典厚植了“绿色”这一基本底色,在规范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关系问题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回应,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律保障。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读典 互动 绿色 民法典 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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