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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08月09日 09:56 |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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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 张春莉)记者8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该部近日公布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分时租赁等提出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在从事租赁经营前,应当办理企业经营和车辆备案,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相应备案变更手续。要求租赁车辆所有人应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对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求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管理办法》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经营服务和承租人用车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基本内容,进一步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承租人和驾驶人的身份查验要求,提出了承租人和实际驾驶人个人信息采集、存储和使用的要求,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平台公司应当承担租赁经营者责任。此外,还对服务投诉处理提出了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了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对计程计时、支付结算和收取的用户资金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监管平台,实现与企业运营系统信息对接。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监督指导经营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出的对承租人和驾驶人身份进行查验的要求。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相关投诉和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部表示,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基本管理制度,对企业经营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对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微型 客车 租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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