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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刹“移石造景”的歪风

2020年08月17日 14:33 | 作者:潘铎印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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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公园常有奇石“迎宾”、园林绿地动辄巨石“压镇”……近年来,部分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热衷花重金“移石造景”引发关注。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移石造景”所用的景观石大多由政府采购,价格畸高,有的一块石头数万元,高的逾百万元。这类工程同时还助推一些地方在河道无序取石,在山中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8月14日《甘肃日报》)

“移石造景”并非个别现象,高速公路两侧、城市绿化带内以及广场、公园、景区等区域,成为“移石造景”的集中场所。

早在2012年,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就多次发文,对城市建设领域出现的形象工程、形式主义等不良倾向进行规范。2018年10月,住建部又下发《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严禁搞过度“美化”城市出入口,严禁不切合实际的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然而,“移石造景”在一些城市仍时有发生,重金“移石造景”是典型的“面子工程”,既无生态效果也无实用价值,购买昂贵奇石更是浪费公帑。

诚然,中国传统园林文化讲求“无水不成园,无石不成景”,但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不能盲目追求“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必须考虑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比如,在本就湖光山色、自成一景的地区,再移置石头搞人造景观,显然是多此一举。而对于一些远离山区的平原城市来说,千里迢迢采购巨石进行点缀,更是劳民伤财。重金“移石造景”,是重金打造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是一些公职人员“借石牟利”、“吃回扣”赚差价、趁机捞“油水”等权力自肥的贪腐行为?借“惠民生”之名行“毁民生”之实,花公共财政为个人政绩铺路,“移”来的只是奢侈浪费、破坏生态之风,“造”的更是胡乱攀比、贪污腐败之风。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地纪检监察、审计机关要一起给力,严格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对任何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乱行奢侈之风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要擎起问责的利剑,严厉追责,坚决遏制随意挥霍浪费公共财政之风,把地方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

各地在城市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中要遵循尊重自然、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等原则,不宜盲目上马建设成本高、实际作用小的工程,坚决杜绝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景观工程。值得警示的是,对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等行为必须高度警惕,要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以石牟利”的腐败行为。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移石造景 狠刹 歪风 地方 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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