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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发布《乡村绿色治理指南》———

绿色乡村治理有了地方标准规范

2020年08月27日 09:29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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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之际,日前,国内首个乡村绿色治理县级地方标准规范《乡村绿色治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正式发布。

《指南》起草小组负责人、浙江省环保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虞伟介绍说,《指南》旨在将乡村绿色治理的“安吉经验”以标准的形式进行提炼,实现乡村绿色治理建设工作有标可依、有据可考、有章可循,并为其它地区开展乡村绿色治理建设提供借鉴。

作为“两山”理念和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经多年探索和总结下,安吉已经成为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先行者、示范者和践行者。安吉乡村在绿水青山间走出的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之路,也正是一条乡村生态绿色治理之路。

据了解,《指南》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发起、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并发布,提出了绿色治理的总则,即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共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并确定了规范的主体框架。值得一提的是,《指南》首次提出将污染预防和绿色理念融入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全过程,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各方面,强调村民生态环境意识和行动能力的提升,把握乡村自治、共治、法治、德治、智治间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符合乡村实际、操作性强的绿色治理机制和模式。

虞伟认为,该标准规范推进了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从强调基础设施建设到乡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自然生态系统治理的转变,也从生态环境治理角度为乡村善治、夯实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推进路径。

“践行好‘两山’理念的内在要求,是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作为支撑保障。”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战略部主任俞海介绍,《指南》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提升村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动能力,实现乡村治理的共治、共建和共享。

针对部分村民生态环境意识和行动能力不足、乡村环境治理碎片化的短板,《指南》着重于社会共治,推动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生态在乡村各个领域的全面实施。例如,提出设立乡村绿色治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在村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等代表组成,承担乡村绿色治理事务;明确治理路径,对目前实践中积分制、村民议事机制、绿色细胞创建等比较成熟的做法进行规范;突出不同需求的村民培训,将提升村民环境行动能力作为主要目标。《指南》同时引进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的思路,通过对涉及乡村生态环境方面相关事务进行整合,形成标准的闭合,提升乡村绿色治理绩效。

《指南》还将“两山”转化的路径、行动、措施、成效等进行了定量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设计了衡量“两山”理念落地实施以及转化成效的可操作性方案,不仅为推动“两山”转化提供了具体指南导向,也为全县、全省以及全国乡村践行“两山”理念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先行标杆。

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如今,安吉已开启了从“两山”理念诞生地迈向“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新时代。善谋者远,实干者成,《指南》的发布,正是安吉推动“两山”试验区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

《指南》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为建立“无废村庄”、“无废社区”等美丽乡村创建提供了完整的指标体系,推进实现乡村治理的绿色转型。全县将选取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中的村庄为示范试点,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宣教体系,为全域无废村庄建设提供样板。同时,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创建中的合力作用,激发村社区的创建热情,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村民教育体系,倡导“无废”理念,形成全民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编辑:秦云

关键词:绿色乡村治理 地方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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