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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加大政策支持为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

2020年08月27日 09:56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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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就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把为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聚焦民办幼儿园在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突出问题,区别不同类型民办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化解民办幼儿园面临的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包括财政补助、租金减免、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税务等部门,统筹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民办幼儿园阶段性扶持政策。各地要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在做好阶段性扶持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支持长效机制。各地在开园复课时要统筹考虑民办幼儿园在防疫物资供应、学生资助等方面的需求,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政策支持。

据悉,教育部就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发出专门通知后,各地方政府积极行动,围绕“减、免、延、缓、保”帮扶方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民办园尤其是民办普惠园纾困,支持民办幼教行业发展。

资金补助方面,据教育部网讯,北京市对经认定且符合市级财政补助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一次性拨付2020年1—6月的生均定额补助。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非普惠性幼儿园按要求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市级财政按标准自2020年1月起给予补助。对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每月4000元/生以下、运转困难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2019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幼儿园在职员工数给予帮扶补助。据了解,截至3月底,全市生均定额补助已全部预拨到位,共对800余家普惠性幼儿园拨付资金10亿余元;截至4月底,共拨付资金3.5亿元支持110余家非普惠性幼儿园转为普惠幼儿园,共拨付资金660余万元帮扶40余家幼儿园发放2—4月教师工资。

租金税费减免方面,北京市教委规定承租京内市、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2—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20年2—4月减免租金的50%。武汉免征2020年2—6月民办教育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符合规定的民办教育机构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黑龙江对符合条件的营利性民办园提供学前教育取得的收入,免征2020年度内增值税,阶段性免征2月至12月31日前注册为企业的民办园教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金融支持方面,江苏提出对于贷款到期、受疫情影响存在暂时困难的民办幼儿园,银行机构应根据其申请,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陕西等多地鼓励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办园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周期。

(据教育部网站整理)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民办 幼儿园 支持 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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