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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员会推进“互联网+仲裁”新模式显成效

2020年09月01日 21: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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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济南9月1日电    1995 年 9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正式施行,掀开了我国仲裁事业崭新的一页,为保证公正、及时地解决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山东济南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仲裁法》和党中央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重要部署,着眼“打造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区域仲裁中心”的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在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济南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主线,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融合,抓制度、强规范,抓廉政、提形象。他们勇担社会责任,聚焦“脱贫攻坚”第一使命、“抓好党建”第一责任,敢担当、勇作为、树形象,成为带领贫困村人民群众脱贫攻坚的“第一先锋”。他们组建“济南仲裁公共法律服务团”,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服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有效增强了仲裁服务的专业化和针对性。

济南仲裁委员会始终把仲裁质量和效率作为工作的核心,力争把每一个仲裁案件都办成铁案。为确保案件审理独立、公正,济南仲裁委员会秉持“让审理者裁决,让裁决者负责”的原则,严格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不断完善《仲裁规则》,全面优化仲裁程序,大幅缩短了仲裁案件审理时间;坚持敏感、复杂案件的专家评议制度,确保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互联网+仲裁”新模式,推进建立“智慧仲裁”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新型仲裁辅助模式,破解仲裁机构、仲裁员以及仲裁参与者之间的时间、地域限制,做到“一键立案”、证据线上传送、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等,实现仲裁业务全流程在线运行和监督,杜绝“人为”因素干预,确保仲裁的公平正义,济南仲裁公信力、美誉度不断提升。

围绕“一次办成”的改革目标,济南仲裁委员会推出仲裁立案“一窗通办”、仲裁立案“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现立案“最多跑一次”。为给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立案服务,简化了立案程序,创新立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和自助立案等服务,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

为充分发挥仲裁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助力”功能,济南仲裁委员会成立了全省首个金融仲裁院,开通金融案件“一站式”服务,为省会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与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等共建“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开创了仲裁参与联合惩戒失信“老赖”新模式。

积极发展国际仲裁业务,成立济南国际仲裁院,首批入驻济南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助力济南企业“走出去”,打造省会对外开放新高地,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新旧动能转换等国家战略。围绕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攻坚行动,设立了“济南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构建包括仲裁调解在内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疫情发生以来,济南仲裁委员会围绕助力“六稳”工作,服务“六保”任务,及时研究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仲裁工作措施。济南仲裁委员会及时调整仲裁服务方式,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网上立案”“邮寄立案”和“线上开庭”,开通多种网上缴费渠道,当事人不出门即可缴纳仲裁费用,真正实现疫情期间仲裁服务“零跑腿”“零接触”。

据悉,新冠疫情防控以来,济南仲裁委员会员会受理仲裁案件1453件,争议标的额24.85亿元,为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仲裁贡献。(王宝岭)

编辑:秦云

关键词:仲裁 济南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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