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资讯 绿·声音 绿·生活 绿·人物 绿·能源 绿·产业

首页>生态>资讯

好生态引发“人猪之战”怎么破?

——来自广西玉林市政协副主席薛丽容的调研

2020年09月17日 09:18  |  作者:王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以前啊,野生动物少,我们发愁,说明生态破坏厉害;现在呢,野生动物多了起来,却开始新的发愁。”让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玉林市委会主委薛丽容这么纠结的,缘于她亲身经历的几件事。

C20200917002-zx6

近年来,薛丽容挂钩对口联系贫困山区村———广西容县松山镇大中村。下乡作扶贫工作时,好几回碰到村委会负责同志或农户反映:近年来经常有野猪下山“抢粮”。

之前她还觉得,“这是好事啊,说明生态环境好转了。”可反映的次数多了,她才发现,这对当地村民,尤其是贫困山区的村民而言,却成了影响脱贫致富的“灾难”。

仅2019年,大中村被野猪损害过的土地就有60多亩,涉及23户,其中贫困户有20户,减少收入约15万元。

2020年至今,9个月就有受害农户4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受灾农作物65亩,涉及水稻、红薯、木薯、玉米、青菜、香蕉等;而且危害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是在偏僻地带,有的甚至到达农户屋边、村委会办公楼附近。

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薛丽容作了一番调研。她通过网络调查了一系列资料,还和其他省市的朋友联络,询问别的地方情况。

一调查才知道,“人猪之战”原来是个普遍现象———无论是首都北京还是远乡僻壤,类似野猪危害农户、与人争粮的现象其实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这几年,仅有新闻报道过野猪“抢粮”的地区就涉及陕西、广东、湖北、山西、浙江、四川、安徽、吉林、北京、河南、贵州和广西12个省,危害范围非常广。

“野猪对一个地区的采食具有记忆力,而且食量很大,破坏力持续时间较长。好多老乡很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猪种群扩大,‘下山抢粮’将变得更频繁。可在防护手段上,猎枪已被上缴,篱笆、陷阱等对野猪无用,电网成本高、费电且不安全……”

薛丽容说,面对野猪,目前农户往往都束手无策,只能等野猪走后望着被破坏的庄稼自认倒霉;有的甚至不敢再种了,就把土地弃耕丢荒。

更让她忧虑的是,山区农户多是贫困人群,常年来‘靠山吃山’,耕作是他们产业增收、脱贫致富的首要渠道,而野猪的出没致使增收渠道狭窄,逐渐演变为部分山区农户脱贫致富的重大障碍。

对造成“人猪争地”的原因,薛丽容也做了相关调查:

一是目前野猪被纳入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随着群众自然保护以及法律意识增强,群众不敢随意猎杀;二是野猪的野外自然生存环境逐渐趋好,其本身繁殖能力又强,种群数量不断增多;再加上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可供野猪食用的食物又相对短缺,使得野猪不断进入人类生活范围寻找食物。

另一方面,在管理上,现在有关部门对野猪危害农作物的情况还未足够重视。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有补偿规定,有的地方也配套了赔偿政策,但具体损害怎么认定、具体由哪个部门实施都未明确;再加上部分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往往导致受害农户获得不了赔偿,或者得到的赔偿过低。

此外,还存在着对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底数不清、资料缺乏、监控缺位、防控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

“人猪争地的矛盾已经不容忽视,若不采取一些措施,将会影响有野猪出没的这些地区脱贫攻坚成效甚至造成返贫。”薛丽容认为,保护野生动物没错,但也要根据现实情况调整政策。现在相关管理部门急需提高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

她建议,首先要从管理政策着手。可借着修订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契机,充分调研、论证,修改降低对野猪的保护等级。

“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将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剔除,列为农业部门的可养可食可猎捕的‘禽畜目录’,这样还能助力农户增收致富。或者结合实际,对某些地方开展经审批的定期捕猎等活动。”

其次,要加强监测,摸清底数。依托国家林草、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部门、科研机构等,扩大野外监测范围,也可通过驻村第一书记等渠道尽可能掌握野猪野外种群数量。

同时,完善赔偿制度,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可引导灵活完善商业险种,引进野猪危害商业保险。“比如,地方政府财政可适当补贴购买;或依托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作为公益险种统一购买,发生损害依法认定后由保险公司赔偿。”

“人与野猪之间的矛盾是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薛丽容说,“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或试点去探讨未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方式和路径。”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下山抢粮 野生动物 野猪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