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资讯 人事任免 任前公示 反腐动态 人事观察

首页>人事>资讯

内蒙古通辽市政协原主席高忱一审获刑6年

2020年10月17日 17:00  |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7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9年,被告人高忱在牙克石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通辽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高忱具有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等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高忱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编辑:罗文

关键词:高忱 通辽市 市政协 主席 一审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