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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 | 取得居住权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2020年10月24日 11:0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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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369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一般情形下,居住权人不得将住宅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如果当事人根据需要达成协议,也可以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居住权 出租 一问一答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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