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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一解丨地役权的消灭

2020年10月24日 11:0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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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十三)

地役权的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384条规定,地役权消灭的理由包括:(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上述两种情形是法定解除事由,是专门为供役地权利人设立的权利。除此法定解除权外,当事人也可以经约定解除地役权。

如果地役权有登记的,地役权消灭时也应办理注销登记。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地役权 消灭 一词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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