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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五年来资助贫困学生82.66万人次

2020年10月26日 10:39  |  作者:董晓芳 程建专 杜友林 吴斌  |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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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10月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2020年,孝感市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资助人数和资助资金逐年增加,再创新高。孝感市五年来共资助各类贫困学生82.66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1.35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其中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40.24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5.66亿元,做到了应助尽助。

据了解,五年来,孝感市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有力助推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至2020年,孝感市已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从学前到高等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2016年以来,孝感市在原有学生资助政策基础上完善了以下三项政策: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义务教育“一补”范围、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五年来,孝感市瞄准教育最薄弱区域和最贫困群体,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促进脱贫、防止返贫和新发生贫困现象中的重要作用,效果显著,社会效益反响良好。实现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增长”。目前我市就读中职学生不断增加,中等职业技术人才逐年递增,大幅提高了劳动者素质,有力实现“扶贫先扶智”工作目标。

新闻链接:我市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生每天4元)。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对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中职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学生 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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