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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四五”期间民生慈善关键词

2020年11月10日 14:08  |  作者:赵莹莹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11月3日正式发布。《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这份新时代新征程的逐梦蓝图关乎14亿中国人民的未来福祉。“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针对民生福祉,《建议》规划了诸多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这些要求和举措,给未来的社会保障与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等指明发展方向。围绕这些举措,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解读与展望。

解读“十四五”期间民生慈善关键词

解读“十四五”期间民生慈善关键词

关键词: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

“十四五”时期,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建议》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去年七八月间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一次调研记忆犹新。

当时,他走访的位于喜德县郊的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祖孙三代已从偏僻山冈上的茅屋搬入内外整洁的新居,老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两名儿童免费进入幼儿园、小学。政府代缴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

吃穿“两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这户人家是低收入农村居民获得社会保障的缩影。

“调研结果表明,社会保障这一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社会公正的基本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与制度保障。”郑功成说。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的必然要求。”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的发展目标,郑功成表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在走向成熟、定型发展的新阶段,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将进一步织密扎牢。

肯定成绩的同时,郑功成提出,目前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但一些制度安排仍存在短板与不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任务依然繁重。人口快速老龄化、人口大规模流动、信息化催生新就业形态等,都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

在他看来,面向未来,我国社会保障学者应深入研究数字化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既要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特点创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又要适应数字技术提升社会保障现代化水平,同时还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研究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的路径和方案,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维护社会公正,更好造福人民。

关键词:社会救助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建议》中对我国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的总体设计和长远规划。

“围绕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建立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实现了社会救助重点从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实现了社会救助体系的调整和升级。”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林闽钢提出,单一的现金或实物救助,已难以满足救助对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无法对贫困家庭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通过非物质救助形式,实现社会救助方式的多样化、组合化、专业化和个性化,最大程度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的新亮点。”林闽钢表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适应了我国困难群众需求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了困难群众帮扶需要的多样性,扩大了救助范围,让兜底更精准、更有力。

林闽钢认为,“十四五”期间,实现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的单一现金或实物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复合式救助转变,需要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为此,他建议加快社会救助法治化进程。目前,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未来,社会救助法的出台将成为新时代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标志,并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走向成熟定型提供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林闽钢强调要抓住信息技术革命为“智慧救助”提供的机遇。以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等为支撑,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形成早发现、早干预的“主动救助”,让救助质量成色更足、更有温度。

关键词:慈善与第三次分配

此次发布的《建议》中,要求“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将慈善事业纳入第三次分配的这一提法,实际上改变了慈善事业在我国的定位。在此之前,慈善事业是被定位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的。”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看来,从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到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分配制度的组成部分,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和被重视程度无疑是不一样的。

“尤其是‘发展慈善事业’之后的表述是‘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在慈善事业方面的投入相应地都将需要作出改变。”王名说。

记者了解到,第三次分配方式并非制度的强制约束,而是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由王名等21位专家共同发起的“中国第三次分配研究院”,去年12月在山东工商学院成立。这是国内首个针对第三次分配研究的高端智库,围绕第三次分配开展交叉性研究,为相关政策制定,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公益慈善事业提供智力支撑。

“第三次分配更具有中国特色,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针对第三次分配展开系统的理论研究,对于我国基金会和公益慈善项目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王名坦言,围绕第三次分配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制度研究、体制研究、案例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学术界的大力推动,从多维度视角和交叉融合实现研究闭环,才能尽快产生创新的理论成果。

“‘十四五’期间,要积极促进第三次分配,即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王名认为,无论是从完善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角度,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都需要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并通过慈善公益事业来促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进而塑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向上的道德标准。

编辑:王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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