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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易地扶贫搬迁新建约3.5万个安置社区 让960多万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2020年11月10日 14:50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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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姜洁)在5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王爱文介绍,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对世界的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去年,民政部在蹲点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多部门形成《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对搬迁社区的治理,解决群众能住得好、能融入的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意见着重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组织,在搬迁社区建立组织体系,搬迁群众能够找到组织,有事能找到人解决。二是要制定安置社区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和制度。三是要把服务体系建设好,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在搬迁社区全覆盖。四是要有大家庭的氛围,群众能认同、能融入社区。五是要加强安置社区的工作者队伍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人孙广宣介绍,为了推动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脱贫、逐步能致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0个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力度的指导意见》,对如何推进后续扶持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12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从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加强社区管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明确了2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国家层面的后续扶持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周韬介绍,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按照因地制宜以及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二是要提升安置社区综合治理水平,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搬迁群众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三是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切实维护安置社区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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