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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标准统一方面再达共识

川渝致力打造生态环境区域协作示范区

今年区县间已签订合作协议30余项,联合开展11项执法行动

2020年11月17日 11:07  |  作者:温宗萍 王小玲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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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共建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川渝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工作机制,逐步协同川渝两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近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成都顺利召开,川渝两地签订了生态环境监测合作协议和生态环境标准协同两项合作协议。

回首:

签订30余项区县合作协议,川渝联动体系基本形成

在今年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次联席会后,川渝两地随即组建专项工作组,全面深化各方面合作,区县间签订合作协议30余项,联合开展了11次执法行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介绍:“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有序开展、初见成效,区域‘一盘棋’推进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整体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川渝两地联合开展了琼江、涪江等重点流域巡查,积极磋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铜钵河作为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试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联合成立了川渝大气污染防治帮扶工作组,6月以来,在毗邻区域开展了4轮打赢蓝天保卫战联动帮扶行动;危险废物转移方面,严格实施“白名单”跨省市转移制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联动执法方面,8月,两地启动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对涉VOCs企业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加快推进嘉陵江条例、土壤条例、固体废物条例协同立法进程;协同督察方面,开展新盛河(任市河)跨界流域督察协调联动试点,积极推进流域问题整改。

据介绍,今年以来,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四川8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9%,川渝交界7个出川国考断面全部达到优良水平;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6%。

当前:

新增两项合作协议,共谋监测协作、标准协同

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生态环境监测合作协议》,以及《深化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合作协议》。

“今年,我们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签订了7项合作协议,刚才,我们又在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统一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拓展了合作领域,丰富了合作内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说。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合作协议,两地将按照统一监测规划、统一基础站点、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评价方法和统一信息发布的要求,共商共建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责任体系,深化监测工作协作,加强监测数据共享。

而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合作协议,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建立健全川渝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工作机制,聚焦跨区域、跨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协同川渝两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共同完善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目前,两地已初步构建起区域动态耦合排放清单系统,在川渝交界建设7个水质自动站,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综合平台建设。

未来:

抓住机遇、务实见效,打造区域协作示范

“川渝两地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战略协同、规划衔接、政策沟通和工作联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全方位、深层次合作,谋划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区域协作示范。”王波说。

一方面,两地将抓住战略机遇,明确发展定位。川渝两地将共同争取尽快启动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实现规划同图、计划同步。同时,结合省市区域发展战略,明确不同区域发展定位,比如毗邻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化交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为推进两地协同治理探索新路、作出示范,其他市(州、县、区)则立足于自身实际,积极寻求合作。

另一方面,两地将不断完善和丰富工作机制和合作制度体系。切实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的“任务书”转化为“施工图”,共同谋划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标志性的重大项目,加快推动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措施统一,加快构建起凝聚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编辑:秦云

关键词:川渝 生态环境区域协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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