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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思维细节

2020年11月24日 09:49  |  作者:杨朝英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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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些思维上的细节也必须注意。

一是历史感。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法治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历史过程。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从国际视野看,没有一个法治国家是一夜之间建成的。即便很多人常提的美国法治史,也是在经历了200多年的多方博弈,才逐渐在黑人人权、少数族裔同权、妇女权利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即便如此,眼前的美国大选演变成一场宪政危机的现实又提醒世人,法治过程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是文化感。法的本土化,一直是国际比较法学界热门的议题。日本曾是西方法律界最优秀的学生。但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法学界就开始反思,很多移植过来的法律制度,已经出现了排异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就要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比如,中国传统法制史中,刑事法律制度中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制度,曾在全球领先数千年,即便在当代,也有极高的价值。其中,刑德兼顾、注重伦理的基本理念,在全球都有巨大影响力。我们无论在立法、司法还是执法中,都要注重继承和发扬。

三是现实感。放眼全球,没有任何两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一样的。所谓的法治结构,也没有两个国家是相同的。比如,欧洲大陆国家和英美的法治体系特点就有极大差异,因其特点不同而被分为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他们的治理体系和法治结构,都是植根于一国现实成长起来的。那些在二战后被强行移植而建立起的所谓法治国家,现在很多则陷入了混乱之中。因此,中国的法治道路从中国根本国情和历史任务出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总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编辑:何方

关键词:法治 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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