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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政协常委柴华呼吁:
禁止“最低消费”制止餐饮浪费日前,天津市河西区政协常委、致公党天津市河西区委会副主委柴华调研后提出,为切实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建议国家将禁止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在全国各省区市认真推广。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其利用优势地位做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目前,仅有天津市、湖北省等几个省区市出台了针对餐饮行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的相关管理办法。
在全国各地广泛制止餐饮浪费,开展“光盘行动”的当下,下力气推进禁止“最低消费”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谈到当前屡禁不止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柴华认为,主要是监督举报渠道不统一,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各地尚未针对‘最低消费’建立统一举报途径,易造成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情况,不利于及时掌握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柴华说,尽管国家相关文件已出台6年,但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现象依然存在,有关部门尚未制定出台相关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为此,柴华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监督举报平台,公开举报方式和渠道。可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受理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行为的群众举报。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理办法,如全面出台针对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使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有法可依:如完善违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记入信用档案,并作为参加钻级酒家、绿色饭店评级和享受支持政策的评估参考因素。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最低消费 餐饮 禁止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