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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生命权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生命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
(1)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当有非法侵害生命的行为和危害生命的危险发生时,权利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排除危害。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侵害 生命 应承 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