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二十五)
生命自卫权
指自然人自己的生命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如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生命 一词 解丨 自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