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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协委员李凊呼吁推动意定监护地方立法

护航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

2021年02月01日 16:15 | 作者:记者 韩冬 通讯员 郭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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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四川2月1日电(记者 韩冬 通讯员 郭健)“在社会老龄化严重的当前,老年人生病后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越来越常见,监护案件、财务纠纷等不时发生。此外,当人们失能失智、生病陷入昏迷之时,如何确保老年人疾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照顾?其财产如何能得到妥善处理?”1月30日,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凊向记者谈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维权难的问题时,抛出一串问题。

“从2012年首次确定‘意定监护制度’到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再次确定,意定监护制度实施近八年来,还面临着立法上规定缺少操作性、意识上社会接受度不高和专业上行业规范无统一标准的三大困境,致使其无法真正发挥作用。”为此,李凊呼吁,通过地方立法完善意定监护实施细则,加大制度宣传力度,护航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

李凊建议,首先通过地方立法完善操作细则,从程序上完善意定监护合同的具体规定,侧重体现“自主决定权”和“生活正常化”;限制监护人的选任资格条件,排除不具备监护条件或曾经侵害其权益现在仍有侵害可能性的人和企业;设立监护审查和监督机制,做好事先审查工作,授权第三方定期上访、评估,及完善事后监督。

其次,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宣讲会、讲座等,普及意定监护制度。同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维权困难,加强其法律服务援助工作,提供上门察访服务等。

此外,律师协会、公证行业协会、法学会等各法律类专业行业协会也应加强意定监护法学理论研究,出台规范指导意见,规范合同文意,加强合同效力,简化操作流程,切实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监护 立法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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