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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世界湿地日:

湿地保护进入“快车道” 仍需政策监管双向发力

2021年02月04日 09:02  |  作者:王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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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国家湿地公园 郑从礼 摄

2月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湿地与水”,重在强调湿地对维持全球淡水储量和水质的重要贡献,突出水和湿地之间“同生命、互相依”的关系,鼓励公众共同行动,为保护修复湿地做出努力。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湿地面积为5360万公顷,仅次于加拿大、俄罗斯、美国,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

在世界湿地日当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十三五”我国湿地保护情况以及《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监测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湿地保护进入“快车道”;2019年,我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十三五”期间湿地保护进入“快车道”

记者在2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通过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我国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湿地保护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安排中央投资98.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53个,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余个;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发布省级重要湿地811处,25个省(区、市)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指标);截至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共899处。

在发布会上,中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正式发布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国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有57处(内地56处,香港1处),面积达694.86万公顷。与2015年至2018年相比,2019年我国内地56处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相关国际重要湿地土地(水域)利用方式向着有利于湿地生态的方向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进一步增强。

湿地保护仍面临巨大挑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国湿地保护仍面临巨大挑战。

以国际重要湿地为例,白皮书指出,目前仍面临着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偷猎盗捕等威胁。

同时,受农业、生活或工业污染排放影响,湖南东洞庭湖、内蒙古达赉湖、广东惠东港口海龟、黑龙江兴凯湖等近20处国际重要湿地面临污染物超标,水质退化威胁。

在近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的督察情况中也提出,目前存在治理能力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相关保护规划标准和正负面清单制度不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大量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长期游离在有效保护范围外,一些滨海、滨河、滨湖湿地被侵占蚕食。

“十四五”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面对湿地保护现状,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李琰表示,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林草局将在完善法律法规、实施修复工程、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发力,全面推进湿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月20日,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律——湿地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草案明确了湿地保护方式,提出了湿地利用要求,规范了湿地修复原则、责任主体、修复方案及措施等。

李琰指出,这部专门立法将有利于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覆盖全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法治保障。

面向“十四五”,李琰表示,国家林草局将编制和修订《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和《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湿地保护管理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同时,在进一步明确湿地监测分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监测工作,构建国家、省级和湿地地点的三级监测体系。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引导人们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改善湿地所在地民生,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编辑:秦云

关键词:湿地保护 政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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