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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规范引导志愿服务参与疫情防控

2021年02月22日 17:29  |  来源: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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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杜超)《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浙江省慈善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和民政重点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发布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浙江各地紧密联系实际,继续动员、引导和组织,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围绕疫情防控和民政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为“十四五”浙江民政事业发展开好局和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依法有序参与 提升服务水平

《指引》指出,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部署下,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整体要求,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联防联控,防止疫情反弹。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参与全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和2021年重点工作中与民政有关事项。其中,慈善组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规定,做好公开募捐备案、捐赠物资入账、项目进展公示等。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指引》指出,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困境老人、低保低边人群、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留浙过年的困难群众、隔离人员和新冠患者及家属、医务工作者及其他一线抗疫工作者和家属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和支持服务,协助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兜好底线。要鼓励社会工作者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开展心理支持、危机干预、助医、助教、助残等专业志愿服务。

理顺服务机制 确保人身安全

在提升服务机制方面,《指引》提出,要统筹慈善基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工作站(室)、志愿服务站(点)等平台,畅通资源、专业人才和服务链接渠道,围绕民政和社区所需,开展疫情防控和困难帮扶。鼓励慈善资源下沉,服务力量扎根基层,就近服务,做到每个社区有资源、有队伍,日常服务扎实多样,紧急时期有序有用。要积极鼓励慈善组织设立专项基金和慈善项目,拓展本省特殊困难群体受益面,提升受益水平。要鼓励慈善组织将慈善资源向26个县和民政重点服务对象较多的地区倾斜,持续参与东西部协作脱贫攻坚,关注疫情动向,适时为疫情高风险地区提供援助。

此外,《指引》强调,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切实加强保障与关爱,避免因过度疲劳或防护不当发生伤病亡事故。要求广大慈善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要积极学习疫情相关知识,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和家庭防护。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疫情 防控 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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