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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脱贫攻坚的“啄木鸟力量”

2021年03月01日 21:41  |  作者:张连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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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我参加全国政协调研组赴贵州习水等地,开展“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监督性调研。我进村入户,走访调查贫困户、脱贫户,访问扶贫搬迁安置点,深入了解当地产业扶贫实践,对攻克贫困的最后堡垒,有了切身感受和具体建议。

习水县地处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014年,习水县有贫困乡镇18个,贫困村127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万人。实施思想脱贫“脱穷志”、易地搬迁“挪穷窝”、基础攻坚“改穷路”、产业扶贫“调穷业”、生态扶贫“治穷坡”、医疗扶贫“医穷病”、教育扶贫“断穷根”、美丽乡村“换穷貌”、社保兜底“保穷人”、党建扶贫“强穷村”等“十面合围”精准脱贫政策,力求使贫困户实现“十大突破”。 

我通过入户访谈、问卷调查、抽样分析、对比评估等专业方法确认,特色产业扶贫是稳定持续脱贫的硬招实招。通过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黔北麻羊”、桑木土鸡、习水无公害绿色蔬菜等品牌,注重扶品牌带龙头,扶龙头带基地,扶基地带合作社,扶合作社带贫困户“四扶四带”,推广贫困群众“自主经营、订单生产、入股分红、联合经营、创业就业”五种增收模式,我还主动联系相关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洽谈项目合作,推动增收项目落地见效。

通过调研把脉,我以为产业扶贫要坚持“长”“短”结合。统筹兼顾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以短养长,长短结合,提高脱贫攻坚实效。在扶贫方式上,既要给贫困户谋好长远的“致富路”,立足资源、区位等禀赋条件,科学制定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又要给贫困户算好短期的“经济账”,以短平快项目消除“插花式”贫困。抓好农民财产性增收,通过资源变资产、土地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收益;拓宽贫困户劳务收入渠道,厚植劳务产业。

要坚持“新”“老”结合。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开发特色产业。政府扶贫资金要通过以奖代扶、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更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支持村集体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扶贫项目优先由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社承担建设。推广“产业+金融+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建立利益联系机制,使贫困户长期受益,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两步并作一步走。

要坚持“内”“外”结合。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要“输血”,更要主动“造血”,做到外部输血与自身造血“内外结合”。要充分借助外力,大力推行定点扶贫和产业扶贫,深入开展金融扶贫,探索“特惠贷”、品牌企业资本推动等扶贫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构建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出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办法,开展“三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贫困农村资产。进一步放宽对银行不良信贷处置中涉及农村“三权”抵押物流转的限制,促进抵押物合理流转。组建扶贫融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专门用于扶贫贷款的担保,由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放大融资担保倍数。增强贫困村镇产业发展能力,增强贫困户造血能力。

为此,我形成《关于立足产业扶贫、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提案》,这一提案获得国务院扶贫办高度重视、重点督办,被授予“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好提案”。我的提案主要包括3项建议。

第一、精准动态识别,切实解决“扶真贫、真扶贫”问题。

精准识别贫困户要在统一标准、全面调查、严格程序、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实施动态跟踪核准,因户因人定策,逐一分析致贫原因,号准“脉”,选好“药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精”字着力,“实”处见效。

第二、立足产业扶贫,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抢抓外部市场,实现产业发展壮大。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通过典型引领,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贫困地区转移。要善于挖掘“一地一品”特色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将其转化为特色优势产业。依托区域特色,筑牢扶贫脱贫根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专项培训和点对点指导提高贫困群众技能;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发展潜能。通过组织务工培训、强化文化认同,积极为产业扶贫输送大量本地劳动力,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农民就近就业,还能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对于自身脱贫动力不足的贫困群众,应注重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用活帮扶资金,鼓励和吸引外出务工农民以及有一定实力的志愿青年回乡创业,推出一批爱农村、爱农民、懂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致富带头人。推进产业融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模式,积极催生“土地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型经营主体,盘活土地和宅基地,加快土地流转。挖掘整理和推广有关产业扶贫新模式的典型案例。探索产业发展的新业态,以产业带动项目、产品提升品牌,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积极打造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增值收益。探索农民增收新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完善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深度贫困地区由“输血”向“造血”的根本性转变。精准增加低收入者的生产性收入。通过村社内置合作互助金融,把农民组织进入村社共同体之中,形成社区型的综合性的农民组织——内置金融村社,再把多个内置金融村社联合起来形成内置金融村社联合社。把扶贫资金用于内置金融村社的创建,在内置金融中设立扶贫优先股权——其收益精准扶持低收入者。

第三、加强政策协同,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完善资源整合机制。动员和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同时,用好管好扶贫资金,实施账单透明化。促进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实现存量动态优化、增量倾斜聚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化监督平台,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强化扶贫领域监督问责。引入社会力量,与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密切合作,采取“专项巡察”“重点审计”“重点乡村解剖”“异地交叉检查”等明察暗访方式,对扶贫责任落实情况、扶贫干部作风情况、扶贫项目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体检”;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形成扶贫领域反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常态化制度化,做到监督不留盲区死角、执纪“零容忍”、问责“打板子”,铁腕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我始终不忘自己的建言信条,不做喜鹊,不做乌鸦,只做啄木鸟。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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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扶贫 产业 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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