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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金永伟深情呼吁:

建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03月04日 21:1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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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天津3月4日电(记者张原 李宁馨)民间文化艺术植根于乡野沃土,为广大城乡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充分利用好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成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全国政协委员金永伟建议文旅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等部委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创建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整体谋划,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推进。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文化多元。目前共有近千个部级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各省市命名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数量更多。遍布城乡各地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活跃城乡人民文化生活,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都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金永伟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各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不平衡,部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特色不鲜明,文化活动品牌同质化明显;群众参与度不高,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有的地区除一些骨干力量和团体外,参与人群覆盖面极少;影响范围不广,群众获得感不强。有些艺术活动不能被当地群众普遍熟知并广泛认同,也未能对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广泛的影响。他发现,有的花会活动除了民俗节庆期间组织展演外,其余时间基本没有存在感;监督机制不严格。创建和命名缺乏严格的后续管理措施和长效的建设机制,导致重申报轻建设的情况普遍存在。政府文化部门除了三年一度的评审命名之外,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大多流于形式。

金永伟认为,实施乡村振兴迫切需要加强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引导,使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有机地融入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焕发新的生机。

“要突出特色,建立分层级评审命名体系。可借鉴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建设的经验,进行分层级命名,建立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化艺术之乡命名体系,扩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强化群众自我组织和自我参与;要加强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后续监管。”在金永伟看来,要尽快改变目前的命名方式,可直接以类别命名,例如冠之以“中国民间花会之乡”、“中国民间美术之乡”等,便于突出其艺术特色,也便于宣传推广。而群众的自我组织和自我参与是民间文化艺术的生命力所在。要挖掘扶持一批民间文艺的能人巧匠,借鉴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设计,确定每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文艺能人和一定数量的文艺骨干团队,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从根本上解决特色文艺活动群龙无首的痼疾。政府各级文化部门要搭建好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特色民间文化艺术展示展演平台,便于广大群众自发自觉地参与。

他建议充分吸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经验做法,明确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目标和任务,注重创建过程管理。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与地方特色文化建设统筹考虑,结合非遗保护、民俗节庆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等丰富民间艺术之乡建设内容,体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效应。同时,要建立监管和退出机制,对特色不鲜明、覆盖面不全面、影响不广泛、群众参与率不高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要及时予以警告和除名。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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