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

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是信息安全的保障

2021年03月06日 19:37| 作者:王金晶 孙琳 实习生 孙绍翔 陈姝延 班子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王金晶 孙琳 实习生 孙绍翔 陈姝延 班子晨 )

网友:人脸识别用起来很方便,感觉也很时尚,人脸识别相较于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等验证方式更安全吗?

谈剑锋:便捷不等于安全,互联网发展带来生活、学习、工作等的便捷,但也让今天的我们没有了隐私,完全在“裸奔”。大数据一定是侵犯个人隐私的,点点滴滴的个人隐私安全,汇聚起来就会是国家安全问题。脸是生物识别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也是科技发展的趋势,任何技术要适用场景,绝不能以便捷之名换取市场利益的无底线滥用。再者,传统的口令和密码,可以随时更换,而生物特征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丢了就无法更换。并且生物识别认证技术不是100%的,而口令或密码必须是100%符合。现如今,我们现在所使用的安卓手机的人脸识别是一种平面化的识别,只要面部特征与手机储存的这个识别信息相似度超过阀值就会自动解锁,这就产生了漏洞,可以利用特殊的干扰值来对抗手机的相似度阀值,以此实现人脸的解锁。前不久的新闻“清华大学团队破解人脸识别”便是利用这样的漏洞破解了市面上19款安卓手机。

网友:现在为了实名制,大多数应用在使用过程中都要求用户上传身份证信息和照片,还有的会采集人脸信息,我们很无奈,这该怎么解决?

谈剑锋:2017年6月1日,国家实施《网络安全法》,2020年1月1日,国家实施《密码法》,包括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也有涉及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的相关条款。

《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也已分别公布草案,将成为2021年全国人大审议的重点,均已规定了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数据、保密数据、个人敏感数据的保护原则,但针对数据确权、数据内容敏感性审查、数据流转利用合规评定等方面的具体判定和操作细则还有待完善。

我注意到,天津市2020年12月1日 “立法禁止采集人脸识别信息”。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中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希望政府能够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依规加大违法信息采集的处罚力度。

网友:对于包括人脸数据在内的数据安全,您有哪些具体的建议呢?

谈剑锋:数据是有价值的,数据就是资产。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我提交了一件提案:建议国家设立“数据银行”。对唯一性、不可再生性的数据,比如:生物特征(人脸、指纹、虹膜等)数据、DNA数据、医疗和健康档案数据,必须由国家统一管理,市场不得自行采集、存储和使用。国家统一管理的这些敏感数据,通过脱敏、加密、标识后,才能返回市场做应用。经过处理后的这些数据,市场在使用时,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数据裸奔”,完全没有隐私。

网友:在信息安全领域,未来动向如何?需要注意些什么?

谈剑锋:大家看到最近国家正在打击互联网的垄断,其实这些垄断根本上是数据的垄断。大型平台公司和机构掌握大量数据,形成事实上的数据垄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的另一件提案是: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数据合规应用的评审制度。在数据合规应用审评制度未明确前,众多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公司只能依附数据垄断平台和机构,并为其提供服务,进一步助推了垄断的发展。

智能汽车最近越来越火,智能汽车将会重新定义汽车。智能汽车就是物联网的终端,说成智能网联车更准确。那么,智能网联车未来的发展基础就是数据,而数据安全就更显重要。互联网时代让我们没有了隐私,物联网时代不要让我们没有了安全。因为,手机涉及隐私安全,智能车联网不仅涉及隐私,更涉及人身安全。智能手机就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入口,智能网联车就是未来物联网的重要入口,我们必须提前应对,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对应的技术规范。

编辑:孙绍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