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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英委员提出

创新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机制

2021年03月10日 09:5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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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李宁馨 实习记者魏天权)“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不断增多,而传统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者保护机制对新型就业形态缺乏适应性,新业态从业者面临诸多维权障碍,应引起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天津市委会主委张金英提出,要支持新业态发展,创新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

张金英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新业态用工方大多数通过手机、电脑等网络虚拟平台与从业者形成用工关系,并非现实对接,平台通过设定用工规则、平台规则、单一的适用惩罚性规定,对从业者进行制约,用工平台与从业者法律关系不明确。

“建议尽快出台新业态从业者相对独立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从业者与用工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通过法律法规为双方建立起正式劳动关系,规范用工平台的用工行为,建立新业态从业者在工伤保险、医疗、养老等方面较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在张金英看来,只有通过立法才能明确从业者与用工平台间的关系。

在平台监管方面,张金英认为,应鼓励用工平台建立从业者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者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培训,实现对从业者的实际管理,用工平台要合理使用处罚手段,明确处罚的先决条件,避免以罚代管,同时设立从业者申诉部门,畅通从业者维权渠道,避免无因处罚,侵害从业者利益。

“我国现行的劳动者法律保障体系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但大多数的新业态从业者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很难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张金英呼吁建立灵活的社会化保险体系,降低从业者从业风险。鼓励新业态从业者参保,用工平台企业与从业者共同参与,分担用工平台和从业者的从业风险,保障各方利益。

张金英还提出,要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开展新业态从业者普法宣传,让从业者知法懂法,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全面提高新业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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