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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院助推司法服务更加专业化

2021年03月23日 10:21  |  作者:吴学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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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3月18日正式成立,这是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之后,全国法院系统设立的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利于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法制网,3月19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财富增加的同时,人均金融资产也相应快速增加,财富管理需求与日俱增,但相关的金融服务却有些滞后,尤其是居民金融消费权益保障方面还很欠缺。一方面,大量金融纠纷涌入法院,法院办案压力猛增;另一方面,投资者权益遭受损害时,法律保障渠道不够通畅,诉讼无门、判决不当、惩处不力的情形时有发生。鉴于金融业涉及的领域广、人员多,专业性、实践性都非常强,金融纠纷案件具有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新类型多、审理难度大等特点,推进金融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提升金融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就显得非常紧迫和必要。

没有健康、安全、高效、普惠的金融,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近年来,强监管成为金融行业防风险的鲜明特征,从去杠杆到控债务,从成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到合并银监会保监会,从强化银行同业监管到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多措并举下,金融业告别野蛮生长,回归本源。然而,在行政监管力量日渐强大的同时,金融法治监管的力量仍显得相对薄弱,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金融防风险的需求。

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繁荣,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交易跨地域、跨市场、即时性等特征,极易产生金融风险,法治之手要足够长、足够强、足够快,才能更好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织密织牢金融风险防范网。

在司法实践中,中国更多呈现出大陆法系国家的特征,过往判例对后续案件的裁决影响轻微。由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性,一般法院的金融专业人才有限,很容易出现各类证券案件判决不一致的情形。而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当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害时,可防止地方“过度保护”上市公司,有利于保障监管的效果和司法的权威性,维护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设立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金融法院的成立有力地促进审判体系现代化,有利于集中力量打造我国金融司法的品牌,向国际宣扬和确立我国金融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提升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同时,也为中国金融市场与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为构建金融多元争端解决机制夯实基础。

编辑:何方

关键词:金融 法院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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