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七)
放弃继承
又称为继承权拒绝、继承权抛弃,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不接受继承、不参与遗产分配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既可以是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是继承人本人作出,也可以通过其代理人作出。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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