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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保护也是规范

2021年04月28日 16:19  |  作者:李翀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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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再次强调“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事实上,加强对平台经济垄断行为的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大幕早已拉开: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将反垄断法第18条移至第21条,并特别增加了对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规定;2020年12月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八大重点任务之一;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对互联网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的关切。

互联网领域的垄断有如此高的关注度与互联网行业的特性有关。一方面,国内外互联网巨头们不断吞并中小企业,持续拓宽自己的“护城河”,从中获取众多网民的数据;另一方面,巨头们利用其在互联网特定领域的市场控制能力和先进的技术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降维”打击,“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让经营者、消费者都叫苦不迭。

实际上,国外对互联网巨头们的垄断行为早有行动:2017年至2019年,欧盟委员会以谷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度对其罚款,金额分别为24.2亿欧元、43.4亿欧元、14.9亿欧元;2020年,Facebook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用户个人隐私问题达成和解,认罚50亿美元。

在国外对互联网巨头频频开出巨额罚单的同时,中国也开始对国内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亮剑”: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开出了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的罚单——182.28亿元。《人民日报》对该罚单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定调,意味着我国反垄断的利剑将继续一展锋芒。

当下,互联网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我国“十四五”规划以一整编、四个章节的篇幅详细说明了“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的规划。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规划》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将从司法层面保障互联网领域的公平竞争,但同时,各互联网巨头们也要发挥行业龙头的带头作用,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自查,维护企业公平竞争,如此,才能让中国继续成为国际互联网领域的领跑者。

(作者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互联网 亮剑 规范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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