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九)
继承关系的子女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继承编界定的子女的范围,要比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宽泛,对于在未成年时期未受其继父母抚养,但是其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的继子女,根据继承编的规定可以被认定为其继父母的子女,具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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