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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

2021年05月06日 09:55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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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表示,“十三五”时期,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改革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四个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连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清理整顿常年累积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1万个,关停取缔污染严重单位2万余家,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6件。

同时,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印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20年首次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5年间全国累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万余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万余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曹立平表示,今年将聚焦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和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开展4项专项执法活动。

这4项专项执法活动分别是: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执法,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针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业化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机动化帮扶;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即“绿盾”行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在执法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对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确保案件查办到位。

编辑:秦云

关键词:环境行政处罚 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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