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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扶持 不断创新 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的建议

2021年05月13日 09:59 | 作者:周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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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深圳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翻开全新一页。9月1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并发布《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的战略部署。2020年12月3日,深圳首次召开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大会,会上重点提到了推动民办学校提质特色发展,推动深圳形成资源充分、选择多元、质量一流的基础教育发展新格局。

长期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民办教育高度重视,科学管理,大力扶持,在全国率先从惠学生、惠教师、惠学校三个层面创新公共财政投入,刚刚闭幕的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朝着民生“七有”的目标迈进。为此,必须创新发展我市民办教育,着重解决一些关键问题。

一、 政府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不够。2020年我市共有民办中小学260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2所,占全市普通中小学总数的36.1%;民办中小学在校生54.6万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40%;民办中小学教职工总数3.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万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38.6%。民办教育为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了就学学位,在深圳教育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口号落到了实处。但同时,我们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还有所欠缺,2013-2018年,全市财政教育投入累计2675亿元,年均投入446亿元;2012年以来,深圳支持民办中小学资金110亿元,可能统计口径有所差异,但40%的在校学生数和4%的投入,存在着一定差距。

二、 收费审批严苛,制约了学校可持续发展。虽然民办高中的收费已实行备案制,但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仍然实行审批制,发改部门一直对此项收费进行比较严格的控制。由于大部分民办学校收费起点低,所以每一次提费都是几百几百的少量递增,收费增速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导致民办教育进入了“低收费—低端办学”的循环之中。

三、 教师福利待遇偏低,难以安心乐教。2019年,深圳市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就职公办学校,年薪是30万。而深圳最好的民办学校,教师年薪不过10余万。更有80%左右的民办学校,教师年薪不到10万。近几年,民办学校纷纷想办法给教师提高福利待遇,但是由于学校收费低,工资提高的幅度有限。此外,由于民办学校是民营非企业,教师社保不同于事业编制,教师退休后能领到的社保金与公办教师存在差距。

四、 公民办同质化竞争,不利于民办发展。按国际惯例,公办教育为学生提供普惠教育,民办教育满足市民对教育的选择性需求。然而,由于学位紧张,深圳大部分民办教育承担着普惠义务教育职能,没有招生自主权,没有收费自主权,在特色办学方面也面临着与公办学校的同质化竞争。例如,原本民办学校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是其一大特色,然而近年政府推出惠民政策,对公办学校“四点半学校”给予经费补贴,而民办学校既不许收费,又几乎没有补贴(全市享有此项补贴的民办学校不足10间)。

五、 办学场地受限,办学成本大幅提升。我市民办学校绝大部分使用租赁土地或者租赁厂房改造而成,受限于客观环境(土地、产权等)的制约,不具备转型升级高端发展的条件。早期租赁场地的合同时间一般为20到30年,近几年各个区都出现了民办学校场地陆续到期、租金迅速提高的情况,一方面使办学成本不断加大,举办者难下决心追加投入,另一方面使学校的可持续办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 正视历史,调整定位。深圳市的民办教育和其他城市的民办教育情况有很大不同。全国很多城市,民办教育起步晚,份额小,质量优,收费高,承担的是差异化、特色化教育角色,在市民心目中的地位很高。深圳的民办教育起步早,体量大,收费低,承担着事实上的普惠公益性教育角色。在教育部门未来五年的民办教育行动方案(讨论稿)中,我们看到不少“引进一批、新建一批优质民办学校”等字眼。在继续新建、引进的同时,希望可以充分肯定民办教育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针对深圳民办教育三十年的发展历史,认真考虑现有民办学校的生存环境与发展方向。

要解决深圳民办教育的瓶颈问题,必须重新梳理民办教育的定位。2020年12月召开的全市基础教育大会,提出了新建74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目标,这让民办学校看到了不再作为学位兜底的希望。我们必须认识到,民办不是公办的补充,而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不是学位的兜底,而是要对标国际,满足家长个性化、多元化、选择性的需求。

二、 根据公办生均经费标准调整收费审批制度。目前,深圳公办学校,由政府拨款,小学一年的生均经费在2.7万左右,初中一年的生均经费是3.5万左右。而全市民办学校中,约90%的学校,一年的生均学费收入最多1.5万左右。为优化民办教育格局,收费由市场调节应作为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方略。建议深圳结合地方实际和公办学位建设进度,逐步调整民办学校收费审批制度,以公办学校生均经费为底线标准,让民办学校根据其办学水平,按市场规律自主发展。只要收费高低与其办学投入相匹配,盈利部分继续投入办学加快学校发展,就予以允许。

三、 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保障新机制,逐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待遇。深圳民办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足公办教师一半,退休后待遇也存在差距。建议政府部门按照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相关部署,根据“新民促法”对非营利学校的扶持政策,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社保机制,为民办学校教师购买足额社保,提供企业年金支持,解除民办教师老无所依的后顾之忧。同时参照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实施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开展全市层面的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额度,不设封顶年限,扩大教师受益面,稳定教师队伍,保证民办教育稳步发展。

四、 探索划拨土地新建民办学校,创新民办学校办学方式。要实现民办学校优质发展,甚至优于公办,需要新建契合现代教育要求的新学校。深圳民办教育极少有学校有自己的土地和产权,“先天不足”限制了学校改扩建和升级转型发展。“新民促法”里提出:地方政府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要予以土地优惠和政策扶持。建议政府部门创新民办学校创办方式,拿出部分地块,以划拨方式给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办学机构,或者根据用地规划,以低租金方式提供用地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教育品牌资源,高起点打造本土优质民办教育品牌,开展合作办学,探索教育改革。

五、 将非营利民办学校纳入政府普惠性政策范围,打造较为公平的发展环境。在深圳的义务教育学位紧张问题得到较大缓解之前,希望教育部门本着教育公平原则,审慎批准小班化学校,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的招生办学行为。对于课后延时服务等普惠性补贴政策,给予非营利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六、 打破固有思维,选取突破点,试点新模式。“双区”驱动下,深圳的各项事业将得到长足的发展,民办教育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时代底色上,成为闪耀的亮点,还需要政府搭台子,促进步。深圳快速发展的内核是敢想敢干,勇于创新。在民办教育的问题上,我们同样要勇于创新,打破固有思维。比如:深圳毗邻香港,政府可否提供一些香港私立学校的发展样本,或者协助建立姐妹学校、学习联盟,助推我市民办学校快速发展;鼓励支持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管理,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探索和完善政府和企业合作办学的新模式,推进新型民办学校的生根和生长。

民办教育在我市的教育体系中举足轻重,我们期待民办教育的持续发展,能够提升深圳教育的整体水平,能够对标国际化全球化的要求,能够提升城市的品位。希望市委市政府深入研究,调整民办教育的社会定位,用长远的眼光,配套的政策,让民办教育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发言者系七届深圳市政协委员,民盟深圳市委会副主委,盐田区政协副主席)

编辑:刘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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