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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层 促协同 高水平构建深圳市公共卫生体系

2021年05月13日 10:15 | 作者: 文维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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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但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散发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虽然我市抗击疫情取得较好成绩,但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仍然暴露出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存在不足和短板,距离现代化、法治化、精准化、智慧化的一流公共卫生体系还有一定的差距,亟需进一步完善各项体制机制。

一、 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现状和问题

(一)应急预案仍需完善,部门联动协同不足

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未充分发挥作用,例如在紧急征用集中隔离场所、社区封闭式管理、大型场馆改变使用功能上还缺乏详细的预案。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备役”制度不够完善。

二是社会各类资源未充分调动利用。以南山区为例,社会办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超过7000人,而区属医疗机构不到5800人,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及物资未能充分调动和利用。

三是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未得到充分发挥。仍以南山区为例,全区核酸检测最大能力约为4万份/日(不含华大基因和市属医院),其中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大检测能力为9000份/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则超过3万份/日,是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的3倍多,但新冠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仍主要依靠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完成。

(二)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较为薄弱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最前线,然而现有的社区防控力量和公共卫生力量较为薄弱。一是社区干部、网格员数量偏少,面对艰巨繁重的防控检查、上门随访、底数摸排、居家隔离管理等防控任务,容易造成工作疏漏。二是深圳市社康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业务用房、设施和人员不足情况显著。社康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基本医疗轻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缺乏公共卫生专业能力系统培训及实践,对疾病预防、诊断、数据监测及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不够。全市660家社康中心有很大一部分没有配备公共卫生人员,社会办医疗机构配备公卫人员的更少,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疾病预防控制的“哨点”作用还不够强。

(三)公共卫生专业力量不强

一是我市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知识解释、科学评估研判和精准防控措施建议的公共卫生专家队伍力量不强。我市现有流行病学调查人员1135人[市级200人,区级(包括大鹏、深汕合作区)共935人],与上海3100多人存在巨大差距,且1135人中绝大部分人员均为后期紧急培训人员,专业处置能力有待提高。核心流调队伍人数更是极其有限,导致一有疫情发生,均为这部分人员参与疫情处置,如遇多点暴发、持续单点暴发疫情时,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公共卫生整体科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超一流的专家团队尚未建立,在社会学和医学、在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之间缺乏统筹协调,数据与政策之间没有有效衔接,无法及时为政府、社会各界疫情防控提供宏观评判和循证意见。二是目前深圳高端医疗人才、全科医生和公卫医生等基层医疗人才短缺,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领军人才(364名)仅占高层次人才(1.09万名)的3.3%,全科医生(3200名)仅占执业医师(3.3万名)的9.7%,公卫医生更是少之又少。目前全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659名(实有在编614名),编外人员418名(占总数的40.5%)。各区的编制人数参差不齐,以坪山区为例,常住人口约50万,核定编制仅38名,不得不通过聘用临聘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部门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三是公卫机构整体薪酬吸引力不足,在我市疾控机构实行财政核拨后,职工待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整体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公共卫生管理部门效能发挥不足

一是市、区、街道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隶属于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晰、协同机制不明确,不利于全市统一调度。二是市、区、街道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建制不一致,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工作方法和考虑问题角度不一致。三是因为属地化管理要求,市、区两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责、权、利不清晰。

二、 建议

(一)强化基层社区防控体系建设,筑牢第一道屏障

一是财政应加大对社康中心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倾斜,基层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速度不应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基层卫生投入占医疗卫生总投入不少于30%。二是完善社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制,明确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公司、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各方在危机应对中的职责分工。通畅社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确保能够第一时间获得上级指导和支持。三是未雨绸缪做好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如社区应急工具、防护装备、检测仪器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盘点、清理、补给,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二)打造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应急协同能力和增强全民公共卫生意识

韧性城市能够从过往的灾害事故中学习,提升对灾害的适应能力。一是完善并定期更新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覆盖社会各个行业和部门,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开展演练,强化对预案执行的监督。同时,要配套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人员调配、部门联动等专项预案,建立及时更新完善预案的长效机制,保证预案的针对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建立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共享机制。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和物联网等所反馈的数据,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的精准性和前瞻性。三是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职责,保证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专业化配备,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培训,提升干部循证决策能力、学习能力和舆情处置能力。建立能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体系发展的监督评估机制,构建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将突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四是以新冠疫情为契机,将公共卫生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中,通过多种途径对全民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调动其人员及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志愿者团队、爱心义工队的重要作用。

(三)加快公共卫生科技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

一是在政府层面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卫生管理、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和研判,指导应急救治和防控,为政府决策提供专家意见。应保证专家委员会可以不受第三方干扰地提出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指导。二是参照国家《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按2020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83人的要求配足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加强公共卫生类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国内排名靠前的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生,改善我市公卫队伍年龄结构,培养一支战斗力强的公卫队伍。

(四)优化顶层设计,理顺各级公共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

对全市各级疾控机构统一实行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层级并强化其行政管理权责;采用垂直化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事权”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管理,“人、财、物”由各区政府负责管理,强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业务方面的统筹协调。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级别,实行垂直管理,提升执法效能、统一执法尺度。

(发言者系七届深圳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深圳市委会副主委,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

编辑:刘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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