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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召开“聚焦家庭建设 聚力家事审判”新闻发布会

离婚案件男方存在婚外情或家庭暴力占比60%以上

2021年05月18日 10:04  |  作者:徐艳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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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5月14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召开了“聚焦家庭建设 聚力家事审判”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近五年,北京一中院审结各类家事案件4031件,收案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以离婚纠纷及继承纠纷占比最为突出。

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来客说,五年来,共审结的各类家事案件中,案由涉及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等。其中审结离婚纠纷1184件,占比29.4%;离婚后财产纠纷404件,占比10%;继承纠纷1135件,占比28%;分家析产纠纷472件,占比12%。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单国钧表示,据统计,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有4成以上当事人主张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情形。其中,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的比例占到60%以上,客观上反映出女性在感情生活中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为此,一中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原则,结合个案情况,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等方面对妇女权益进行有效保护。一是坚持家庭暴力零容忍,强化法官职权干预职能。适当扩大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范围,破解当事人在家暴虐待等方面的举证困难。审理案件发现有持续性家暴事实或可能面临家暴危险的,及时释明并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二是持续聚焦夫妻共债问题,避免离婚“被负债”现象发生。三是统筹保护妇女人格、身份、财产利益免受侵犯。准确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坚持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予以惩戒,切实保护一方的配偶权。准确适用离婚破裂条件,坚持情理法共融的身份保护途径。如一中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女方为了孕育后代,多次尝试试管婴儿技术辅助生育,但均失败。其后女方再度自然受孕,因胎儿健康问题终止妊娠。随后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提交病例,显示其存在精神异常症状且有自杀倾向。北京一中院充分考虑女方实际情况,认为其不宜在短期内经受丧子、离婚之重大情感打击,故驳回了男方要求离婚的诉请。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离婚 纠纷 案件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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