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要论 协商 统战 党派 委员讲堂 理论 人事 社会 法治 视频 文化

首页>专题>委员读书>委员谈民法典>一问一答

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

2021年05月30日 16:2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我国对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的损害,用人单位就要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证明自己在选任或者监督方面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来免除自己的责任。不过,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责任 过错 用人单位 工作人员 承担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