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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建民常委的发言:

全国政协常委万建民: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

2021年06月22日 09:59  |  作者:万建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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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6月22日电  农业种质资源是现代种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战略资源。系统挖掘和利用农业种质资源是实现从源头上保障种业发展与种业安全的根本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对种质资源、育种技术、种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均提出明确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杂交水稻、高产小麦、杂交油菜等一大批突破性品种的成功培育与推广,无一不是源于优异种质资源的挖掘与利用。具体看,成效有以下三方面:一是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二是保护体系初步构建,三是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成效明显。目前,我国农作物自主品种占95%以上,良种在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为“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提供了重要支撑。

也要看到,我国虽然是种质资源大国,但还不是种质资源强国,特别是近些年,我国农业种质资源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种质资源消失风险加剧。受工业化、城镇化及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自然生态下的农业种质资源种类与数量显著减少。二是鉴定利用不充分。总体上看,通过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育种创新利用严重滞后,大多数资源尚未被开发利用,资源优势还没有充分转化为产业优势。三是保护体系与配套政策不完善。作物种质资源还是以国家科研单位保护为主,没有形成国家统筹、分级负责的保护体系,种质资源保护成本持续增加。从事种质资源研究的科技人员队伍不稳,评价体系亟待改进。

为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建议:

一、 加快种质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加快实施“十四五”重点专项,结合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加强对珍稀濒危资源的抢救性收集保护,鼓励有条件的省率先启动畜禽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尽快查清家底,确保资源不丧失。优化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完善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制度,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引进境外优异资源。

二、 强化种质资源国际交流合作。目前,我国尚未加入《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难以从多边系统正常获取国外种质资源,亟须全面分析利弊,积极推进。加快国外引种隔离检疫基地建设,强化生物安全措施,支持建立种质资源引进“绿色通道”。

三、 加大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库圃定位,既要避免重复建设,又要实现全面覆盖、稳定运行。建立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加大种质资源实物展示和信息发布力度。积极探索各类作物种质资源分类赋权和共享交流机制,激发从事种质资源创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优异种质资源高效共享利用。

编辑:贾元昌

关键词:资源 种质 保护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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