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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益诉讼给青少年模式打“司法补丁”

2021年08月11日 11:28  |  作者:李英锋  |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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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自带流量和影响力,尤其是检察机关支持或发起的公益诉讼还有国家公权力做后盾,影响力更大,能够倒逼企业减轻或消除相关产品或服务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损害。

李英锋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检察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社交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发出3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该院。对于此消息,相关企业回应称:将认真自检自查,并且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

实际上,海淀检察院目前还处于公告征集原告的阶段。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和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发布公告,在公告期内,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公益组织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没有适格起诉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在原告还未确定的情况下,海淀检察院只是为这起公益诉讼做了一个法律引子。严格地讲,这个法律引子怎样转变为公益诉讼,甚至能否最终转变为公益诉讼都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如果在起诉审查阶段、准备阶段,企业通过积极整改,解决了相关问题,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不再发起公益诉讼。

即便如此,舆论还是反映强烈,这说明一些互联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确实还存在着一些令公众不满的问题,检察机关的动作契合了社会期待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青少年模式的期待。而这家企业在公告发出后,也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及监管部门作了专项汇报,并表示就旗下产品青少年模式进行升级优化,包括强化青少年模式弹窗提示功能、完善使用时长及宵禁功能等,这番积极自查整改、诚恳应诉的态度也得到了舆论的认可。因此,可以说,此次公益诉讼还未进入实质程序,就已经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所谓青少年模式,是为了避免青少年沉迷网络,对软件功能、使用时段、使用时长进行限制,并过滤有害信息,其旨在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2019年以来,在国家网信办牵头推动下,一些互联网平台陆续上线青少年模式。但从媒体报道和实际情况看,很多平台的青少年模式还是存在一些漏洞,使其很多功能打了折扣,甚至形同虚设。海淀检察院此次发起公益诉讼的公告,对其他App青少年模式的完善和落地也能起到提示、警示、督促作用。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一项社会责任,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倒逼相关App青少年模式打补丁,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就是在以履行司法责任的方式践行社会责任。对此,不仅相关法律和解释赋予了检察机关明确的职权和义务,近段时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App产品青少年模式有漏洞,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或隐患,所指向的是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具有公益属性。如果靠个体、个案来同企业博弈,由于个体的法律素养、取证能力、诉讼能力等都有限,维权的难度大,影响力也注定有限。而公益诉讼自带气场、自带流量和影响力,尤其是检察机关支持或发起的公益诉讼还有国家公权力做后盾,影响力更大,能够倒逼企业减轻或消除相关产品或服务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损害,加强公益保护,从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应用足用好公益诉讼这一法律武器,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当然,在公益诉讼之外,家庭、学校、企业、政府等主体也应积极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用自律、爱心和机制的常态运行为未成年人打造社会版青少年模式。


编辑:刘慧莹

关键词:公益 诉讼 青少年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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