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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出镜率”变高好事还是坏事?

2021年08月26日 14:14  |  作者:王硕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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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境内拍摄的象群。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供图

本报记者 王硕

今年以来,云南象群北移、东北虎跑到了老百姓家中……这些事件引发公众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关注。大家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的频率似乎变高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野生动物保护、与当地人的安全、生产生活怎么平衡?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十四五”规划编制组组长陈嘉文对此作了相关回应。

陈嘉文解释说,一些野生动物频繁出现在人类活动的区域,主要有三点原因:

一是因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力度不断加大,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长。随着个体数量的增加,有的需要寻找新的领地,有的需要更大范围的觅食,导致了种群向外游荡和扩散。

二是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与完全自然演替形成的栖息地相比,目前的栖息地很多是经过森林采伐、农业开垦或者人工造林的,导致承载力没有纯天然的高。

三是栖息地完整性不够。由于工农业的开发建设,栖息地被割裂、破碎化较严重,致使野生动物在迁徙时出现在了人类活动的区域。

陈嘉文指出,未来将通过三方面的举措更好地处理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问题。

一是科学划定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边界。针对一些大型的、凶猛的野生动物,设置防护设施和缓冲带,防止种群侵入;对小型动物管理,将侧重于做好安全防护知识教育,适当开发一些防护器材。因为目前采取的一些措施(比如建设围网、种植隔离植物,或设置缓冲地带等)对鸟类和蛇类这种小型动物,有时会产生影响。

二是改善栖息地生境,提高种群承载力。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生物学特征,对栖息地进行近自然改造,妥善解决栖息地破碎化问题;并完善野生动物的食物链结构,做好水源管理。

三是发挥政策多渠道保障作用,主要是发挥补偿、保险、救济作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依法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引进保险机制,把野生动物伤人的情况纳入保险范围;发挥民政救济的兜底保障作用,防止因为野生动物损害致贫返贫的现象。

陈嘉文介绍,“十四五”期间,国家林草局将重点采取三项举措,推进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一是实施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对大熊猫、亚洲象、海南长臂猿、东北虎、中华穿山甲等4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继续实施抢救性保护,划定并严格保护重要栖息地,连通生态廊道,重要栖息地面积增长10%。开展大熊猫、普氏野马、麋鹿等野生动物野化放归,加强野外救护基地和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

二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修订分类管理、人工繁育等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建立多部门信息交流与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互联网犯罪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构建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物种专项调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在鸟类迁徙路线要设立保护站点,开展鸟类环志和志愿者护飞行动。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防范和降低亚洲象、熊、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致害风险。


编辑:程梓恒

关键词:野生动物 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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