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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政协委员:背后是利益驱动!

2021年09月02日 22:0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东京奥运会后,全红婵等奥运健儿的姓名被申请抢注为商标。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对此发声,喊话停止“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通告,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从去年曾有人蹭热点抢注“钟南山”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商标,到今年抢注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是何原因?

△人民政协网《第二时间》采访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

“这背后主要是利益驱动。”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表示,奥运健儿为国争光,奥运精神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了一种正能量。一些不法商家或某些想走捷径的商业团体,借助奥运健儿的社会知名度、公众关注度,把其名字用于商品名称或商号,此类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恶意抢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为何奥运健儿的姓名被大规模地抢注?在施杰看来,一方面是抢注者为了蹭热点、吸引流量;另一方面则是把抢注作为一门“生意”,以期寻求更大利益。

“由于商标注册的成本低、门槛低、利益高的特点,导致了商标恶意抢注的不良风气。”施杰进一步阐释道,公众人物可以带来流量以及流量所附加的商业价值,如果这些名字被商家恶意抢注,便和商业产品“捆绑”在一起,从而让人们对公众人物的崇拜转移到商品上。

△人民政协网《第二时间》采访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钟

“公众人物拥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在‘眼球经济’盛行的市场氛围中,关注度高就可能转化为商业价值。”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钟表示。

“以全红婵为例,一旦有人将她的名字注册为商标,该商标下的相关产品从出厂时便拥有高知名度,这既可省掉相当可观的品牌推广费用,也有助于迅速打开市场。”李钟表示,名人姓名巨大的“生利”能力,吸引了不少人加入抢注商标的行列中来,他们时刻盯着市场上的风吹草动,见“名”起意,见利忘义,逐渐形成一条商标抢注、囤积、倒卖的灰色利益链。

“商标注册实质审查环节发现和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具有明显的局限性。比如,目前商标法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没有要求使用义务,且对于恶意注册的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制。”在李钟看来,我国现行商标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也是恶意抢注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恶意抢注”行为如何认定?

餐饮业中利用个人姓名注册商标的案例并不少见,但注册奥运健儿姓名的行为却被驳回。那么,姓名究竟能不能注册成商标?

“姓名注册成商标需要一定的条件,即在个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与指定商品有密切联系的状态下,允许特定的人去注册申请商标。”施杰释疑说,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恶意用奥运健儿等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已经侵害了奥运健儿的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违反了民法典及商标法的规定。

那么,如何在众多商标注册中准确判断恶意注册行为?李钟表示,对于商标注册行为需要判断两个方面:是否具有“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是否具有“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的行为要件。“如果两个要件都满足,就可以判定为构成‘恶意抢注’。”

谈及恶意抢注行为带来的危害,施杰表示,如果使用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未得到该公众人物的授权,则很可能构成对公众人物姓名权的侵犯。即便有授权,其商标注册和使用也应该非常审慎。

“公众人物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如果许可或者授权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会对公众人物本身产生负面影响。”李钟说。

李钟认为,公众人物的姓名被抢注后,社会公众极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进而产生混淆和误购。

如施杰所言,恶意抢注商标,损害的是当事人的权益,伤害的是社会公众的感情,扰乱的是正常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

无底线的抢注行为,如何治理?

恶意抢注商标大部分都是针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域名、人物或是企业进行抢注的行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个个恶意抢注行为“吃相”难看。

“对这种毫无底线的抢注行为,就应该坚决抵制和禁止。国家应加大审核和惩处力度,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惩治此类乱象。”施杰表示。

事实上,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在不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除了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多项商标注册申请,释放了严格保护公众人物姓名权、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外,早在今年3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制定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其中一项专项行动就明确了要重点打击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行为。而在今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其中第9条规定,提交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如何进一步加强治理?李钟建议,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的行为特征及罚则;全社会要形成良好的商标注册申请风尚,让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申请、审查和核准中逐步形成“刚性”约束力,引导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觉抵制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标注册行为;商标代理机构、审查机构要发挥各自作用,在申请提交、注册审查等环节,加大对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标申请行为的识别和拦截。

“让商标注册和使用事项正本清源,发挥注册商标应有的‘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价值和作用。”李钟表示。

策划:李木元

导播:宋宝刚 周通

主持:袁世鼎 韩月

记者:王妍(实习)

摄像:汪凯  满达呼 杜晓航

后期:李玉祯 余妍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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