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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机制规范运行情况

2021年09月04日 12:16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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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吴志红)9月3日,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京举行。峰会由全国工商联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峰会上发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机制规范运行建设的情况。

民营企业放心更好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今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会上公布了一组办案数据:检察机关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营企业“挂案”,会同公安部抓实新一轮专项清理,截至今年6月底再排查6099件,已清理4830件;积极推进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去年以来共化解493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今年5月,部署专项监督试点,准予社区矫正中的企业人员请假赴外地短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布7批31件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指导办案、警示违法、强化法治。

更引人注目的是这一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涉嫌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于总体刑事犯罪8.5个、9.7个百分点。这一数据体现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坚定落实的一项检察政策: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这一政策是国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细化。

据了解,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2021年3月,最高检扩大试点范围,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的27个市级检察院、165个基层检察院积极推进,截至8月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06件。一些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也根据本地情况,积极主动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工作。


有监督才能促落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重在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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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京举行。(张雷 摄)


今年6月,最高检会同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落实第三方机制。

峰会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九部门负责人按下启动键,宣告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下午,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三方机制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共同细化实化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第三方机制具体怎样开展工作。(完)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企业 合规 第三方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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