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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聚焦一个专题,范围更广,手段更多样

安徽省级督察很有针对性

2021年09月13日 16:13  |  作者:见习记者 邹祖铭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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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4日,安徽2021年第二批4个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全部进入下沉督察阶段,深入现场了解被督察对象最真实的情况。而就在8月的最后一天,这4个督察组全面开启了对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这4家省属企业为期20天的督察工作。

早在6月16日,安徽就召开了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议,会议部署对4个市、4个省属企业、3个省直部门分三批开展督察。

省级督察问题更加具体,对象更加广泛

6月21日至22日,安徽启动今年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池州、六安、宣城、黄山等四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

根据安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部署,可以发现,安徽今年第一批省级督察聚焦了4个市的自然保护地;今年第二批省级督察则将关注点放在了4家省属企业上;今年第三批省级督察的对象则是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林业局等3个省直部门。

安徽省今年的这三批省级督察,与以往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相比,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专题聚焦,具体而又有针对性。拿安徽今年第一批省级督察来说,对4个市的自然保护地开展专项督察,是奔着一个主题去的。

虽然是奔着一个主题去的,但专项督察的很多事项更多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往往更能够稳准狠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可以说,专项督察背后是省委省政府深思熟虑的决定。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重要地位。安徽省自然环境多样丰富,省内自然保护区对保持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价值。因此安徽第一批督察的目的也显而易见——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充分重视起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由点及面,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对督察的对象进行了补充拓展。随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对象也更广泛了。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先后将央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后,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也紧随其后,进行了探索。

安徽省今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对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这4家省属企业。

据了解,这4家省属企业均进入2020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是安徽省建材、能源、有色金属等领域的重点企业。选择这几家企业开展督察,是安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有力探索,对于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企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列入安徽省今年第三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计划的是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林业局等3个省直部门。这3个省直部门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选择这些部门开展督察,对安徽全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环保大格局等方面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省级督察力度不减,对标中央督察

7月26日,安徽完成第一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6起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涉及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霍邱东西湖自然保护地、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祁门县5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石台县自然保护地和霍山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

这6起典型案例,普遍反映出这些自然保护地存在核心区内人类生产活动频繁、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突出、违规开发旅游建设项目、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包括安徽省在内的8个省(自治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并陆续对外公布了40起典型案例,对各地的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警示和推动作用。其中,安徽省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就有5起。

而安徽省今年第一批生态环保督察,参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时曝光、推动整改的实招,“毫不吝啬”地对外曝光了6起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对过往因整改不力、规划不清、责任不明确导致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案为鉴,督察各地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整改销号问题,严肃把好审核关。

在安徽今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强调了督察省属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情况;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落实去产能有关政策情况;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情况,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及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和历年来相关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无论是对地市的自然保护地开展专项督察,还是对省属企业开展督察,安徽省都对标对表“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所关注的重点。例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内容的整改情况、碳达峰碳中和的研究部署落实情况等,从而丰富完善了省级督察的内容和侧重点。

我们可以看出,安徽省今年的这三批督察,专题性更明显、针对性更强,每批也只聚焦一个专题或者一个类型,将目光从地市拓展到了企业和部门,对外曝光多起典型案例,这都是对全省生态环境问题问诊把脉的积极探索。

其实,安徽这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探索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所体现:今年年初,四川省开展的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也分多批次曝光了多起典型案例;河北省第十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也于7月26日进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督察工作;8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9月3日,江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对江西建材集团、江西投资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的生态环保督察工作。

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有效延伸和补充,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在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蹚出了一条适合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特点的督察新路子。

编辑:秦云

关键词:安徽省级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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