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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贾庆国: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更好服务对外开放

2021年11月02日 14:3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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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备好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今年9月,汪永清副主席率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赴山东实地调研,并召开北京、上海、广东、云南4省(市)视频调研会议和两场专家座谈会,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仲裁员、公证机构、对外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等60余人深入座谈交流。

从调研情况看,在中央和地方领导及部门高度重视下,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涉外执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但与中央决策部署相比,与新时期提高涉外法治工作水平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 涉外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还不协调。涉外执法司法涉及10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协商磋商和信息通报渠道不通畅。涉外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与司法部门之间衔接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二、 涉外执法司法能力不足。执法司法部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接国际规则的主动性不强。有的地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衔接;有的地方政府执法标准不统一。涉外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有待增强。

三、 涉外执法司法人才严重短缺。总的来看,涉外法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国际地位和综合国力还不相称,数量不足、经验不够、影响不大的问题仍突出存在。

四、 涉外执法司法相关制度缺失。

对此,建议:

一是统筹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涉外执法司法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中央依法治国办、地方依法治省(市)办的作用,统筹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二是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机构。完善涉外司法标准和程序,探索建立国际商事调解制度,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加强讼仲调有机衔接。

三是加强涉外执法司法人才培养和使用。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大对涉外执法司法人才的培养、使用、储备力度。借鉴世界各国引进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好的做法,在引进海外高端法治人才方面作一些探索和突破。

四是尽快梳理影响涉外执法司法质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加快建立统一、权威的域外法查明数据库。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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