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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穿越·当下

——观《典籍里的中国》之《传习录》

2021年11月09日 16:40  |  作者:董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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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文化节目《典籍里的中国》自开播以来,普遍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影响力日益扩大,成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又一档著名文化精品节目。以《传习录》一期为例,节目用戏剧表演为基本方式,采取“穿越”为连接古今的艺术手段,演绎了王阳明“立德、立功、立言”的一生,呈现了王阳明“立言”之作《传习录》的成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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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的形成与传播,即是阳明心学从诞生、遭受质疑,到发展成熟、广泛传播的过程,也是《传习录》逐渐被经典化,而成为中国文化基本典籍之一的过程。作为王阳明“立言宗旨”的“知行合一”在节目中被反复表现、阐释,既是节目的一个核心主题与突出亮点,也是通过“穿越”手段而实现古今会合的基本关切点。

的确,“知行合一”已经与“王阳明”或“阳明心学”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但凡提到王阳明,人们首先想到的也许就是“知行合一”。在《传习录》中,王阳明也曾多次表示,“知行合一”是他的“立言宗旨”。尽管人们似乎对“知行合一”耳熟能详,但究实说来,它并不是一种不言自明的“常识”,自从被提出来之后,它也不断地遭受质疑。虽然王阳明做过大量的理论解释、举例说明,也并不见得就全然消除了人们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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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中反复吟诵的“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着重强调了知行的过程性同一,也确实代表了王阳明自己关于“知行合一”的某种典范性解释,但其实也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即使在今天,作为一个“命题”的“知行合一”在学术界仍有诸多争议。人们对于“知行合一”的理解,大概也是五花八门的。比如,有人说“知行合一”就是理论联系实际,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人说“知行合一”的“知”与“知识”无关,而是“良知”,所以“知行合一”也与知识论不沾边;有人说“知行合一”就是“率性而为”,我怎么想的我就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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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知行合一”就是“理论联系实际”,这是最为善意的一种误解。日常生活中,能够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毫无疑问是好事,也是值得提倡的,但这一点的确不是“知行合一”的本意。在《传习录》中,王阳明一再说过,“知行合一”其实是用“知”“行”二字来讲“一个工夫”,这“一个工夫”必须要“知”“行”二字来讲,才能讲得妥帖、没有毛病。所以,只讲一个“知”,其中已有“行”在;只讲一个“行”,其中也已有“知”在,“知”“行”完全是不可能相互脱离的,所以称之为“合一”。正因此故,我也多次指出,所谓“知行合一”,其实是“知行同一”。我觉得这一点对于真实理解“知行合一”非常重要。如果从知行的同一性着眼来看“理论”联系“实际”,那么显而易见,“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哪怕是“联系”了,也依然还是两个东西。在王阳明所理解的“知行合一”的意义上,可以说“知即是行,行即是知”,但不可以说“理论即是实际,实际即是理论”,这同时也就表明,把“知行合一”理解为“理论联系实际”或“知识运用于实践”,其中确实是存在着某种误区的。

有的学者也许觉得把“知”理解为“知识”、把“行”理解为“行动”,在这一前提下来讲“知行合一”,有可能存在某种“不通”,所以就说“知”不是“知识”,而是“良知”,所谓“知行合一”就是道德意识的自我表达或德性的自我实现。这一讲法听上去没有问题,王阳明晚年提出“良知说”之后,他再讲“知行合一”,的确包含“知”即“良知”之意。但另一方面,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是在贵州,他最早宣讲“知行合一”则在贵阳的文明书院,虽然他后来讲过自己从龙场之后讲学即不出“良知”二字,但当时毕竟“点此二字不出”,那么也即是说,如果把“知”只理解为“良知”,“知行合一”只是一个关乎德性实践的命题,一则与阳明学说发展的历史脉络全然不相符合,再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对“知行合一”的理论周延性造成伤害。

至于把“知行合一”解释为“我怎么想就怎么干”,以此来强调所谓“内外一致”的“率性而为”,这一说法几乎不值得反驳。举个例子说,在《传习录》中,弟子们曾就“主一”问题进行讨论,有学生认为“主一”就是要“一心做某事”,如“读书便一心在读书上”,去向王阳明请教,王阳明说:“饮酒便一心在饮酒上,好色便一心在好色上”,是“主一”否?借用王阳明的这个提问方式,那么,“我想好色便去好色”“我想偷盗便去做盗贼”,是“知行合一”否?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知行合一”呢?我想还是回到王阳明提出这一观点的历史情境中去,应当更容易得到事情的本来面貌。“知行合一”是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后的思想结晶,那么也就是说,这一命题的提出必定与“龙场悟道”有关。依照文献记载,“龙场悟道”的核心内容不过就是“圣人之道吾性具足”这么几个字,“具足”了全部圣人之道的“吾性”,正是“人皆可以为尧舜”的根据,是人人都可能“作圣”的根基。“吾性”绝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而只可能是“吾”的自身本质,是“吾”作为现实的真实存在者的本原实在性。这一实在性是根源于天道的,或者说就是天道的终极实性在人的完全体现,所以说是“具足”,也因此而说“心即理也”。“理”即是天道,之所以称之为“理”,是要突出天道本身的秩序性,它是自然—社会—个体所共建而共享的公共秩序本原。

我想特别予以强调的是,由于“知行合一”是以“龙场悟道”为基本背景的,因此关于“知行合一”的理解,就需要以王阳明关于人的存在及其本质实在性的真实领悟为前提。“心即理”或“道具足于吾性”,毫无疑问是王阳明在悟道中所自知的,是他对于自我之真实存在性的清楚明白的本质洞达。因此,明了这一点、知晓这一点,即是“知”;把这一点作为自己的“真己”加以确认、基于确认而把它体现于自己全部的日常生活当中,从而把“真己”实现出来,即是“行”。事实上,这正是王阳明讲“知行合一”的本初原义。他特别强调“立志”,要立“必为圣人之志”,这其实就是要求人们对自己“心即理”的本原实在性给予真实的洞达(“知”),予以自我确认并将它建立起来(“行”),所以“立志”其实也即是“知行合一”工夫,尽管它主要体现为主观世界中的意识活动(意识活动在王阳明那里本来就是“行”的一种形式);自己所建立起来的“必为圣人之志”,对自己而言必定是清楚明白的(“知”),但停留在这一点上是不够的,因为只有把“知”体现为“行”,把内在自知的实在性转换为行为世界的客观性,内在之知才真正获得了切实地表达、体现与实现,而这一“真己”之自我实现的过程,即是“知行合一”的全部过程。这就表明,自我存在的真实性是必须通过自我行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来体现的,所以一个人的存在性,或者说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实际上是通过其现实的行为活动来表明的,而其实际的行为方式,也即是其内在之知的直接外观或表达形态。用《大学》的话说,“明德”即是“知”,“明明德”即是“行”,“明明德”作为实践活动在经验上的过程性呈现,即是“知行合一”;因此就工夫的现实性而言,“知行合一”也同样体现为“成己”“成物”的共相统一过程。

人的现实存在过程永远不是抽象的,而是处于各种各样的我称之为“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的现实境遇之中的,这些情境所涉及的,便必有感性(情感)的、理性(知识)的、道德(伦理)的、独在意识(反思、自觉)的等等状态,正是这许多不同的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既构成了人自身存在的连续性(绵延),又构成了存在的当下性。当下性与主体性的同一性表达,同样是“知行合一”,它同时构成了主体自身存在之连续性的绵延。照此看来,那么“知行合一”作为个体真实存在性的自我实现方式,毫无疑问是需要贯彻到个体现实存在的全部领域,在现实的各种各样的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中体现出来的。正因此故,“知行合一”既是工夫,也是工夫所实现的境界。

基于“知行合一”的以上理解,我们再回过头去看《典籍里的中国》之《传习录》,作为其重要表现方式的“穿越”,其实就不只是一种戏剧形式,也不只是一种现代年轻一代所钟情的文化心理之表现,而可以说是用独特的艺术方式深刻地诠释了“存在”,表达了对于“存在”的独特领悟。

人的现实存在总是“当下”的,脱离了“当下”的生活现场,事实上谈不上人的存在,但是,“当下”本身必须有根,必须有本有源,“当下”才因此而成为来自历史纵深的绵延形态;也正因为“当下”被置于历史绵延过程,它同时才获得“未来”向度而向无限辽远的未来开放。因此之故,“当下”即是对于“过去”“未来”的共相统摄,“过去”既过未过,而归摄于“当下”;“未来”未来既来,即是“当下”之延伸。就个人的存在而言,真知“己心即理”或“道具足于吾性”,就是“真己”之存在性的自我确认,同时也是使自己作为主体而进入于历史绵延的起点或开端;以此“立志”而见诸行为活动之“当下”,自己才作为现实—历史之主体而实现其真实的存在性。

在这一意义上,“知行合一”正是实现真己之“当下”存在的根本方式,是使自己作为“历史的”主体而进入历史绵延的根本工夫。仅仅在这一意义上,“当下”即是永恒才是真正可以理解的,而古人所谓“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岂不然乎?岂不然乎!(作者系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 董平)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知行合一 王阳明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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