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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11月29日 18:14  |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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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苏甫江·麦麦提简历 玉苏甫江·麦麦提,男,维吾尔族,1968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曾任地州市党委工作部门副职,县委副书记、县长,自治区副厅级单位正职、政府组成部门副职、正职,副省级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一)

决定任命玉苏甫江·麦麦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二)

决定任命于爱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艾尼玩·伊布拉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决定任命库尔班江·胡土勒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

决定任命阿不力克木·艾则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决定免去帕尔哈提·艾孜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吐逊江·艾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

(三)

任命臧爱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杜明、张宏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秦加友、王福友、李东明、多鲁昆·依萨木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艾尔肯·依不拉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多力坤·玉素甫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秦研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健、周世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木合塔尔·芒苏尔、阿依努尔·麦麦提(女)、胡崇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玛依努尔·尤努斯(女)、郭渭安、凌珍(女)、何甜(女)、王元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哈布都拉·黑沙比亚、阿迪力·艾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玉海、李晓林、吐尔洪·阿不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侍新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丁永宏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念东、阿依肯·胡马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继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

任命张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阿不力孜·沙吾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李渭红(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赵钊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援疆),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援疆)职务。

任命赵亚丽(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晓彤(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邵彩红(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员。

任命顾新楠(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红霞(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努尔艳木·艾亥提(女)、许平、哈力旦木·吐尔洪(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泞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孙文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援疆)。

任命王鲲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援疆)。

任命杨君萍(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阿提坎·阿布都日衣木(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高宪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奎屯派出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郭毅(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奎屯派出法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努尔比亚·阿力甫(女)、蒋中秋(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热娜古丽·阿不都瓦依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燕妮(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于纯子(女)、周丽(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热孜艳·吾拉木(女)、祁云凯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李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新军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孙朝红(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艾力·沙依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哈斯木·斯依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祝聪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晓菲(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莫海拜提·艾买提(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麦尔耶姆古丽·伊斯拉木(女)、卡米璃江·吐热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建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

任命李观保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赛都拉·尼亚孜为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艾尔肯·阿不都艾尼为墨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买买提·外力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热比汗·买买提明(女)为洛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吾拉木江·沙塔尔为策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阿布都拉·买买提明为于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艾尔肯·艾拜为民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武汝廷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朱晓梅(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

免去陈江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起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真(女)、刘余业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敏(女)的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建江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五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龚红专(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五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覃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新华(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中华古丽·麦提色依提(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刘乙潼

关键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任命 免去 职务 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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