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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多党合作使命

2021年12月01日 15:29  |  作者:丛斌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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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完善,“中国式民主”日益彰显出独特优势。《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系统精辟的论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的最新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是“以人民为中心”,强调的是系统全面的人民民主,是对民主形态的系统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各方面制度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政治创造,具有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多党合作的实践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逻辑

1921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日起就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斗争。1931年11月7日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延安时期的“三三制”形成的广泛民主的抗日政权;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不同程度地尝试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代表大会的建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系列制度性规定等的各个历史阶段取得的民主政治成果,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孕育形成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创造,具有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真正将民主各个环节彼此贯通,是最真实管用的民主。而西方式的民主主要表现形式是,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民主只是选举过程的民主;执政党和在野党在议会中的争辩和对抗只不过是政治集团间的政治博弈,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认为,对于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主过程的政治性日益减少,事务性日益增多,或者说民主过程的政治性日益转化为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而人民则会更加广泛而深入地参与这种管理的全过程。马克思的观点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人民当家作主不只是在投票选举代表时才发挥作用,而是要在国家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当家作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全”。一方面,参与的主体要“全”,即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尽可能参与到民主实践之中,另一方面,参与的内容要“全”,即各主体尽可能参与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人民性”和多党合作特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属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的履职尽责,是我国全过程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协商全领域”特征。国家通过广泛、多层的制度化,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通过广泛多层的协商,使不同群体能够充分表达各自意愿,阐明观点,发表意见和建议。

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寓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之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创造。该制度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民主治理的法理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终价值是,国家与社会的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成果必须普惠于人民,共享于人民!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又相互支撑,是互为依存的统一体。民主选举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实现的基础,民主决策是实现民主管理的前提条件,民主协商是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机制,民主监督是以社会视角、人民本位实现全过程民主的制度保障。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的形式也从专项监督、线下监督,逐步拓展到线上的社情民意征集,聚焦于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向全民征集意见和诉求。民主党派的会议、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监督形式和渠道,党委政府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等机制日益完善,使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具体落实。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党合作实践逻辑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要立足于新时代使命担当,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全部的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我们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定对中国式民主的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自觉,一致的选择。当今世界形势复杂多变,中国正处于崛起与超越的时代,九三学社自成立以来,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砥砺前行历经74载,在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上,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与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同事、好帮手、好参谋,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思想和理念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各领域。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充分发挥多党合作政治制度优势。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参政党,始终遵循“爱国、民主、科学”精神。我们要立足于新时代使命担当,创新参政议政方式,拓宽服务社会视角,以满足人民不断丰富的物质与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各个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地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传承九三精神,提高履职能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九三学社秉持的“爱国、民主、科学”精神之间有着系统的逻辑联系。《九三学社成立宣言》中主张:“帮政治的民主与宪政之实施,实为救国要着,本学社同人,愿在自己岗位上,作此种问题之努力,促其实现。”九三学社在抗疫救灾前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及科技创新前沿,始终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从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出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在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质量的提升方面献计出力。

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九三学社围绕中共中央大政方针履职尽责。我们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整合全社力量,持续聚焦三江源保护、长江上游水利水电工程对全流域生态环境影响、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经济发展等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在助力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界别优势,打造“同心树人”“亮康行动”“同心康福”等社会服务品牌,拓展“九地合作”范域,开展“九三学社医疗救助乡村行”“九三学社中央院士专家行”社会服务项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九三学社进一步践行“爱国、民主、科学”精神,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基本遵循。正如《九三学社成立宣言》所昭示的:“本学社同人,即本‘五四’的精神,为民主与科学之实现而努力,始终不懈,谨此宣言。”九三学社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人民同赴,与民主同行。

(作者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人民民主 全过程 民主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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